近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中日ETF互通中方产品(以下简称东向ETF)的注册申请。
东向ETF由国内基金管理人在境内设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以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形式,将不低于9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日本单只目标ETF,实现跟踪投资日经225、TOPIX指数。本质上看,东向ETF所投资的目标ETF穿透到底层资产仍是标的指数成份股,符合QDII-ETF分散化投资的原则和要求。
下一步,我会将按照对等原则实现东向ETF上市交易,同时加强业务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产品健康发展。
转自: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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