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明确将安排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和非常规天然气开采。
根据发布的《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期限为2019年至2023年,其中,“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中央财政补贴于2020年政策期满后结束。
通知指出,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采取据实结算方式,“十三五”期间按照改造后电站装机容量(含生态改造新增)进行奖励,具体奖励额度与该地区奖励标准和改造后电站装机容量(含生态改造新增)相关。东部地区奖励标准为700元/千瓦,中部地区为1000元/千瓦,西部地区为1300元/千瓦。
根据通知,可获得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非常规天然气有煤层气(煤矿瓦斯)、页岩气、致密气等。自2019年起,不再按0.3元/立方米的定额补贴标准进行补贴,而是按照“多增多补”的原则,对超过上年开采利用量的,按照超额程度给予梯级奖补,对未达上年开采利用量的,则相应扣减奖补资金。同时,专项资金补贴还体现“冬增冬补”的原则,对取暖季节生产的非常规天然气增量部分给予超额系数折算。
转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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