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发布通知明确,将安排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和非常规天然气开采。
根据发布的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期限为2019年至2023年。其中,“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中央财政补贴于2020年政策期满后结束。
通知指出,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采取据实结算方式,“十三五”期间按照改造后电站装机容量(含生态改造新增)进行奖励,具体奖励额度与该地区奖励标准和改造后电站装机容量(含生态改造新增)相关。东部地区奖励标准为700元/千瓦,中部地区奖励标准为1000元/千瓦,西部地区奖励标准为1300元/千瓦。
根据通知,可获得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非常规天然气有煤层气(煤矿瓦斯)、页岩气、致密气等。自2019年起,不再按0.3元/立方米的定额补贴标准进行补贴,而是按照“多增多补”的原则,对超过上年开采利用量的,按照超额程度给予梯级奖补,对未达上年开采利用量的,则相应扣减奖补资金。同时,专项资金补贴还对取暖季节生产的非常规天然气增量部分给予超额系数折算。
转自:中国煤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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