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三举措支持自贸区汽车平行进口


作者:马文生    时间:2016-01-04





日前,国家认监委发布公告,对全国各自贸试验区内以平行进口方式入境的汽车调整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要求,以便利和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贸易发展,完善自贸试验区的国际化营商环境。

此举旨在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等要求,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和制度创新。

此次改革的主要举措,一是放宽对进口汽车原厂授权文件的要求。对自贸试验区内已纳入平行进口试点范围的企业,如果其已建立完善的汽车“三包”和召回体系,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环节可无需提供原厂授权文件,改由指定认证机构在认证过程中对企业的“三包”、召回体系进行能力评估和检查。此举将避免汽车进口贸易商此前须获得原厂授权文件的繁琐手续,便利进口贸易。二是放宽平行进口汽车的数量限制。对平行进口试点企业,在确保所有申请认证车辆符合产品一致性要求的前提下,取消非量产车数量限制要求。此举将促进平行进口汽车扩大进口,帮助进口企业提升规模效益。三是简化工厂检查要求。对平行进口试点企业,在确保其对申请认证车辆实施了有效的产品一致性管理、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且未对车辆进行结构性改装的前提下,可视情对进口汽车在自贸试验区内的改装场所进行工厂检查,免予境外工厂检查。平行进口汽车相比一般进口渠道并非专为我国市场定制,进入国内市场时往往需要根据我国标准进行符合性整改,此举将大大降低平行进口汽车的贸易成本和周期。

据介绍,平行进口汽车是指在汽车生产厂商授权销售体系之外,由总经销商以外的其他进口商从境外进口的汽车,与国内授权经销渠道“平行”。发展汽车平行进口贸易,有利于优化汽车供给结构,增强进口汽车市场活力。2014年,商务部批准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进口环节管理,调整汽车品牌销售有关规定,加快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

据了解,我国对汽车等20大类158种关系消费者健康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规范下,平行进口汽车的口岸检查合格率由2008年的不到30%提升到2014年的90%以上。今年以来,在进口汽车整体数量明显下滑的情况下,平行进口汽车贸易保持平稳态势,占进口汽车总量的比例由2014年的8%上升至今年的大约10%。其中,上海口岸2015年1月至10月共平行进口汽车2500余辆,较2014年同期增长近20%。

国家认监委将落实中央加快结构性改革、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等制度,推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举措,充分发挥认证认可的质量基础和贸易便利功能,帮助企业提质量、调结构、转方式、降成本,帮助消费者获得质优价廉的产品,促进供需结构优化和内外市场融合,让广大消费者和企业有获得感,提升国民福利。(记者 马文生)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