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领域,但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海上风电建设总体进展较为缓慢。为了改变目前的状况,9月21日,国家能源局出台6项措施,鼓励海上风电发展,海上风电产业迎来重大利好。这6项措施具体包括:
一是沿海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系统分析建设方案落实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和进度计划。
二是鼓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向省区市政府建议,并积极协调财政、价格等部门,在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基础上研究出台本地区的配套补贴政策,提高项目的收益水平和海上风电的市场竞争力。
三是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简化审批流程和管理程序,建立部门间的统筹协调机制,帮助企业协调落实项目建设的用海场址等问题,促进具备条件的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四是电网企业要积极做好列入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的配套电网建设工作,落实电力消纳市场。海上风电并网工程要优先纳入电网企业年度建设计划和资金安排,加快推进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确保海上风电场本体工程与配套电网同步建成投产。
五是各项目投资主体应加快内部管理流程和决策程序,着力推动项目进展,同时,各项目投资主体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技术交流,共享技术进步成果和建设管理经验。
六是各项目投资主体要按月向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报送项目建设信息。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做好本地区海上风电项目实施进展的协调、监督和检查,监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认真分析和评价实施效果。
据悉,截至今年7月底,纳入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已建成投产2个、装机容量6.1万千瓦,核准在建9个、装机容量170.2万千瓦,核准待建6个、装机容量154万千瓦,其余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这与2014年末国家能源局《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年~2016年)》规划的总装机容量1053万千瓦的目标相距甚远。
中国风能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设进度与规划出现明显差距,说明管理层低估了海上风电发展的难度,虽然目前海上风电市场随着电价的确立已拉开帷幕,但海上风电开发难度比陆上更大,涉及的层面更广,成本更高。
针对海上风电进展较慢的情况,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海上风电所处的沿海地区,经济较为发达,具有支持海上风电发展的条件。各地应结合本地区产业升级、能源需求、海上风电建设条件等具体情况,提高海上风电市场竞争力,有效带动当地制造业发展,促进沿海地区能源结构调整优化。
来源:中国海洋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