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车主可自由选择商家维修汽车


时间:2015-09-06





交通运输部近日正式发布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新修改的规定提出,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这意味着车主可以自由选择修车的地点,而4S店也不能以出现质量问题厂家是否负责而强求车主进行保养、维修。同时,新修改的规定还提出,托修方、维修经营者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

来源: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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