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补助1200元 五年内分三次下达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5-08





  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下达的年度任务和补助标准确定补助规模。


  退耕还林每亩退耕地补助1200元,五年内分三次下达,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还草每亩退耕地补助850元,三年内分两次下达,第一年450元,第三年400元。 


  转自:证券时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 五部门: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期限延长 每年每亩100元

    五部门: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期限延长 每年每亩100元

    第二轮退耕还林还草现金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延长补助期限。其中,退耕还林现金补助期限延长5年,每年每亩100元,每亩共补助500元;退耕还草现金补助期限延长3年,每年每亩100元,每亩共补助300元。
    2022-11-16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