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发出通知,决定在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等地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各省选择3家~5家大中型企业作为试点单位,每家企业选拔100人左右参加学徒制培训。
该项试点旨在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发挥企业的培训主体作用。
该通知明确,开展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数额一般为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的60%。
来源: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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