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制定油气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


作者:宋璟    时间:2015-07-13





为强化油气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促进油气开采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资源,国土部日前发布油气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采收率、回收率和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最低指标,明确了不同类型的石油、天然气资源的采收率、回收率和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最低指标。

据了解,油气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是由国土部组织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延长油矿等单位,以我国主要油气田为研究对象,按照开发方式、油气藏类型、储层物性、流体性质等方面对油气藏进行科学分类,根据国内外行业标准及统计结果,提出不同条件下的各类油气藏主要评价指标而制定的。其中7种油藏类型最低采收率指标对应一次采油为3~10%,二次采油为6~24%,三次采油为14~40%;5种气藏类型最低采收率指标为14~70%;原油和天然气回收率分别为98%和96%;溶解气、凝析油、硫化氢、二氧化碳等共伴生资源利用率确定为90~95%。

至此,国土部已经公告发布了22种主要矿产“三率”指标要求,构成了较为完善的大宗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对于引导并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对于强化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缓解资源约束、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深入持久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实习记者宋璟)

来源:中国发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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