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开展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


时间:2015-07-13





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探索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科技部制定了《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组织开展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工作。

《试点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通过3年试点,树立一批生产者责任延伸标杆企业,培育一批包括行业组织在内的第三方机构,扶持若干技术、检测认证及信息服务等支撑机构,形成适合不同电器电子产品特点的生产者责任延伸模式。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综合管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和服务评价体系。

《试点方案》指出,试点内容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建立回收体系。探索生产者自行依托销售渠道、维修网点等逆向物流优势,建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其产品进行回收。二是推动资源化利用。推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产物规模化、规范化、高值化利用,研发应用能耗低、排放少、高性能的破碎分选工艺和设备,鼓励废玻璃资源化、废塑料脱卤改性、废印刷线路板稀贵金属提取、废塑料高值利用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三是开展协同创新。充分考虑产品设计开发对产品废弃后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影响,积极开展有害物质替代与减量化、可拆解设计、可再制造设计和可再生材料选用等关键技术的应用。

《试点方案》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商务、科技主管部门,组织提出试点单位推荐名单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耀文)

来源:中国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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