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调整财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7-28





  银保监会日前印发方案,将87家财险公司和13家再保险公司划分为直接监管公司和属地监管公司。其中,直接监管公司36家,由银保监会承担监管主体职责,其余64家为属地监管公司,由属地银保监局承担监管主体职责。


  据介绍,目前财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均由银保监会直接监管。改革后,监管职责分工将得到优化。


  《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明确,银保监会统筹整体监管政策;银保监会、属地监管局分别承担直接监管公司和属地监管公司的监管主体职责。建立监管联动会、信息共享、专项工作交办等机制,加强监管联动,统一监管思路,分享监管信息,通报风险问题,形成监管合力。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方案是统筹监管资源、形成上下联动监管合力的重要政策措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财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体制机制,激发市场活力,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推动行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监管主体职责改革方案》将于8月1日起施行。(记者 谭谟晓)


  转自:新华社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