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前5月跨境电子交易额激增


时间:2015-06-29





  6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司长杜鹏在外汇局二季度例行发布会上表示,从2013年推出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以来,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办理的跨境电子交易收支已累计达132.9万笔,金额达33.2亿美元。其中今年1~5月的交易额就接近去年全年金额。

  据杜鹏介绍,目前跨境电子支付试点已推向全国,单笔交易等值限额也由1万美元扩大到5万美元。个人和企业不需要像过去那样必须凭借报关单等资料才能结汇,只要有电子商务各个交易环节的电子数据,就可以在支付机构办理跨境电子支付业务。从整体情况看效果良好,平均单笔支付基本都在100美元以内,远远低于5万美元的交易限额。

  杜鹏表示,根据以零散邮寄方式向境外邮寄货品的情况,外汇局已在2014年选择个人贸易较为发达的浙江和福建进行试点,允许以物流凭证等商业单证代替海关报关单作为收结汇凭证。下一步,将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是否可以进一步地扩大支付的限额。(姜琳)

来源:中国纺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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