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为加强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和跨省区合作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发改委印发《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和跨省区合作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据介绍,东北振兴重大项目和跨省区合作项目,是指对东北振兴和本省区发展有全局性重要影响的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生态环境等领域的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东北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结合项目责任单位提交的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申请,经审核后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上报本省年度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本省申请支持的项目名称及基本情况、项目预计总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预计所需资金总额、申请补助额度及主要依据、预计前期工作完成时间、地方配套资金情况等内容。
业内分析师表示,针对东北地区部分行业生产经营困难,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和结构性矛盾凸显等问题,国家之前就近期支持东北振兴提出若干意见。这是国家宏观经济结构调整、稳增长的又一举措,后期国家政策还将进一步扶持东北振兴。 (记者陈兰君子)
来源: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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