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加强信息技术服务市场监管工作


时间:2015-04-27





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的精神,按照既要坚决放到位,又要防止出现监管缺位的要求,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等信息技术服务(以下简称信息技术服务)的市场监管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深入领会国务院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对已经取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人员资质评定、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认证和监理工程师资格认定,不得变相恢复审批,不得出现“明放暗不放”等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通知》强调,地方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性,积极研究探索信息技术服务市场监管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推进信息技术服务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市场监管水平和效率,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地方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等法律法规和相关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加强对参与信息技术服务的各方主体从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强化信息技术服务市场监管工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来源:中国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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