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9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核准公告中出现“苏宁银行”和“华瑞银行”之后,9月18日的核准公告中再添新丁——“锡商银行”和“中联银行”;9月25日,“国民银行”也紧随其后获得工商总局的名称的预先核准,这也是9月份第5家获得“名号”的民营银行。除此之外,与“民营银行”相关的概念股也在近段时间遭遇资金热炒。
近段时间以来,随着国务院、央行、银监会纷纷表态鼓励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后,无疑给市场打了一针兴奋剂,不少企业都已经或正在准备申请加入民营银行的“大军”,然而在通往民营银行这条康庄大道面前,依旧面临几道无法逾越的“关口”。
风险关
“在目前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存款保险制度等配套措施尚未出台,都将会给新生的民营银行的经营造成困难与风险。”厦门国际银行一位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只有风险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民营银行才会迎来健康的发展发展。
北京谷波技术有限公司CEO程继方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就坦言,如果在利率水平相差不大的情况下,自己还是会选择类似工行这样的大银行里存款,因为大银行的资金流充裕,风险相对比较低。
最近,外界对国家要设立存款保险制度一直热度不减,这看似是一件顶层设计的事情,实际上这与民营银行能否健康运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多年来,民营资本一直渴望进入金融领域,尤其希望能够开办银行,但好像一直有一道“玻璃门”,苦苦无法破局。其中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就是从监管层面对金融风险的把控,对风险问题的妥善解决才是民营银行顺利运行的保障。
“存款保险”,通俗来说就是为储户提供保证,即银行按照规定参加存款保险、缴纳保费,国家组建专门的机构,负责管理这些投保银行的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基金。当某家银行出现破产倒闭等事件时,存款保险机构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及时对存款个人予以赔偿,并依法参与或组织对这家银行的清算。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呼声越来越大。
“存款保险有利于银行的稳健经营、防止出现挤兑风险,还可以保护小储户的利益。”宁波银行一位分析人士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坦言,在目前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如果存款保险制度等配套措施跟不上,将会给新生的民营银行的经营造成困难与风险。
一个明显的案例就是中国人民银行在1998年就宣布将海南发展银行关闭,又在2001将汕头商业银行停业整顿,这两家银行都是因为资不抵债出现兑付危机之后被市场洗牌出局,最后又都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其他银行为其“买单”。这种银行危机如果发生在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在风险的处置手法上会大不相同,政府所要承担的责任也会小很多,这对推动银行业继续市场化也会有积极影响。而目前已经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此种制度。
按照国际经验来看,存款保险制度保护的大都是小存款人的利益,而相关消息称,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主要保护的是50万元以内储户的利益,也就是当银行发生风险的时候,50万元以内的存款人的本金依然是安全的,会由保险机构赔付。
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银行的竞争将愈发激烈,这一方面会压缩银行利润还会导致其破产风险上升,但正式的存款保险制度将明确哪些产品会受到政府保护。另一方面,存款保险制度等配套措施尚未出台,将会给新生的民营银行的经营造成困难与风险。存款保险有利于银行的稳健经营、防止出现挤兑风险,还可以保护小储户的利益。因此存款保险制度被视为利率市场化的一个必要条件。
“中国将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增强金融监管机构的协调性,并且择机推出存款保险制度。”9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大连达沃斯器件回答世界经济论坛主席施瓦布关于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时表示。
“从国际实践来看,银行业机构与普通企业不同,一旦经营破产倒闭,可能出现风险外溢的情况。”银监会研究局副局长龚明华说。我们要加快推进配套制度的建立,要明确金融机构的退出机制,建立明确的股东权责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联交易的管理等。
“如果存款保险制度得以建立,无论对资本金相对不足的中小银行,还是对未来将有可能成为新兴力量的民营银行,都能解决它们抗风险能力的‘先天不足’,并且对它们应当实施强制性存款保险制度。”海通证券分析师告诉中国商报记者,存款保险制度的完善对于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方面,会有推动作用。随着这一制度的建立,民资开银行的风险问题会得到很大程度的理解和改善。
资本盈利关
事实上,投资开办民营银行或许并不是“一本万利”,银河期货首席宏观经济顾问付鹏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对投资民营银行概括为,“投入大,风险高,回报不确定。”
换句话说,办银行不像“左手吸纳存款,右手放出贷款”那样简单,必须要有充足的银行资本来抵御经营风险。由于现有商业银行或多或少具有国有成分,一旦银行亏损自然有多种途径来为银行亏损买单。相反,让国家为私人资本买单几乎是不可能的。
“民营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至少不应低于现有商业银行。”工行某支行业务负责人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就如是判断。
目前来看,民营资本设立银行主要有三个途径:其一是直接新设;其二是在现有农村信用社等国有资本退出的基础上,扩大民间资本投入,即“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其三是将村镇银行改造为实质上的民营银行,即“允许发展成熟、经营稳健的村镇银行在最低股比要求内,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而无论对于哪种形式而言,民营资本都将面临“风险自担”。
工商银行某支行行长在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时直言不讳地表示,“任何投资都有市场培育期,民营商业银行当然也不例外。在设立之初的几年,银行经营亏损的风险是很大的。”
而更大的挑战恐怕还在于:利率市场化因素给新设商业银行的盈利前景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没有了利率的管制,小银行的融资成本会变得毫无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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