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成立利于转口、离岸贸易的发展进而带动商贸流通行业转型升级


作者:张翔    时间:2013-10-11





观点简述:2013年09月27日,国务院(国发〔2013〕38号)正式批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9日正式挂牌成立。《方案》中第三项任务——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对如何推动贸易转型升级给出了具体内容。此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有八条与贸易业务的开展息息相关,涉及贸易转型、交通物流、进出境便利化和融资便利化等多个方面。

总的来看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是自贸区成立的六大任务之一,虽然《方案》及《办法》中涉及的细则及具体的管理办法众多,但核心思想是通过国际贸易的便利化、行政管理的高效化、金融市场的适度自由化来推动国际贸易乃至整个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对于商贸流通领域,未来上述政策的具体实施有望降低区内贸易企业的运营成本及资金成本,同时离岸贸易及转口贸易巨大的发展机遇也为行业内企业的转型与发展开辟了新的空间。

事件热点

经历数月的筹备,2013年09月27日,国务院(国发〔2013〕38号)正式批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9日正式挂牌成立。《方案》中第三项任务——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对如何推动贸易转型升级给出了具体内容。而根据以往全球自贸区建设先例并结合上海市的特点,内容中提到的国际贸易结算中心、离岸贸易等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自贸区与传统保税区区别,以及对相关的转口贸易、离岸贸易等热点相关概念解读

自贸区与传统保税区的区别

1973年国际海关理事会签订的《京都公约》将自贸区定义如下:“指一国的部分领土,在这部分领土内运入的任何货物就进口关税及其他各税而言,被认为在关境以外,并免于实施惯常的海关监管制度。”

除设立目的、配套政策法规之外,上海自贸区与过去国内传统的各类保税区的最大不同体现在“境内关外”的特殊海关监管制度。保税区由于属于“境内关内”,保税区内外的货物进出等经营活动仍然受到海关的监督管理;而自贸区政策的核心逻辑是简化手续、降低成本,实现了“境内关外”,在区内免除海关通常监管,即“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所谓“一线”,是指自由贸易区与国境外的通道口,“一线放开”是指境外的货物可以自由地、不受海关监管地自由进入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内的货物也可以自由地、不受海关监管地自由运出境外;所谓“二线”,则是指自由贸易区与海关境内的通道口,“二线管住”,是指货物从自由贸易区进入国内非自由贸易区、或货物从国内非自由贸易区进入自由贸易区时,海关必须依据本国海关法的规定,征收相应的税收。

转口贸易与离岸贸易概念

转口贸易指两国的进出口贸易是通过第三国的中间商把货物转手来完成的贸易方式,如下图所示,一个简单的转口贸易的流程为①A国的公司a与B国的公司b达成贸易意向,但由于种种原因(贸易壁垒、反倾销税、运输能力等等),公司a无法将其产品直接出口至公司b或者面临很高的成本;②公司a通过转口贸易的方式先将货物转运至公司c(一般注册于自贸区、自由港,拥有便利的通关条件和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③再由公司c(一般为货运代理公司,负责货物转运全过程的综合协调)将货物出口至公司b,根据实际需要货物在转口港内可能经历分类、混合、改装、加工等。根据进口国资金、海关管制情况的不同,资金结算可通过第三地周转支付,或由a、b公司直接结算。

离岸贸易则是综合全面的降低企业进出口运营成本的国际贸易操作方式,与转口贸易属于平行的概念,目的性(更多侧重资金的低成本和结算的便利性)以及参与方和贸易发生的地点决定了是否转口贸易和离岸贸易。离岸贸易虽然可以涉及到转口及转运,但其核心要素是业务的资金结算,第一种情况下,以上图为例,整个转口贸易中所涉及的资金结算也均在转口港完成,那么该贸易方式即属于转口贸易也可以定义为离岸贸易;另一种情况,以下图为例假设另有离岸结算中心公司d负责贸易中的订单签订及资金集中结算,公司a、b、c之间进行的转口贸易则为整个离岸贸易中的转口、转运环节。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