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火电环保设备市场真正赢家


作者:段逸倩 蒋文伟    时间:2012-02-07





飓风袭来,谁才是真正的赢家——十二五期间火电环保设备市场观察


  中电新闻网记者 段逸倩 通讯员 蒋文伟


  早在2011年初国家环保部发布《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时,就引起了包括发电企业、煤炭企业、环保设备制造企业、环保人士以及协会、机构代表在内的激烈争辩。在双方的辩论还未熄火前,一揽子重磅环保政策便在2011年的下半年纷纷砸向早已身负巨亏的发电企业。除了涵盖面最广在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召开后即对外公布的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最受环保界关注的莫过于在2011年9月21日经三次修订后发布的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


  今天的电力生产和发电设备市场早已不如计划体制下那般简单,资本运作、企业经营和政府政策都在各自使劲。当发电厂的领导们成天忙着跑煤、为了不让锅炉停机,为了确保最低库存而烦恼时,投资界却不断利用各种政策利好大把鼓吹市场的美好前景。对于火电环保设备供应商来说,未来几年会迎来火电环保设备市场的盛宴,但对于发电厂的管理者来说,滋味却不好受。上有地方政府的勒令,下有集团公司下达的指标。《新标准》的发布对于国内火力发电厂来说,无疑是狂风暴雨后的又一场飓风。如今标准已经出台,但真正落实尚需时日,其中涉及到具体的补贴电价、补贴力度以及赏罚制度,还有待决策层的漫长讨论。这场多方博弈下的战局,究竟谁才是真正的赢家?


  排放指标的连级跳


  这份《新标准》确实可以称之为中国火电领域的“史上最严标准”,但标准中的细微之处却也体现了一丝包容。


  自从2000年后,随着《京都议定书》的签署和全球性气候环保会议的频繁召开,2008年原国家环保总局被升格为国家环保部,一跃成为国务院的核心组成部门、省部级单位。这种变化一方面体现了国家对经济快速发展下引发的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视,同时也为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指标的一再大幅度提升埋下了伏笔。


  那么,这几年来的指标究竟有多大程度的提升?表1简要列出了不同年份标准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的比较 (表内比较均为挥发分在10%~20%之间的燃煤锅炉,只比较第二时段的现有机组,执行时间均为标准发布的第二年,涉及重点地区的除外),从表格中可以很直观地看出,同比现有机组,2003年对新建机组的脱硫提出了五倍的控制强度,这一政策直接导致之后5年内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的控制,虽然最终没有能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并且出现了不少波折。但总体来说,标准的出台还是取得了不俗的效果。


  整体来看,这份《新标准》确实可以称之为中国火电领域的 “史上最严标准”,但标准中的细微之处却也体现了一丝包容。


  现有火电机组执行新标准的时间由二次征求意见稿的2014年1月1日,推迟到了2014年7月1日,时间上宽限了半年。其次,对于汞及其化合物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执行对象为燃煤机组。与二次征求意见稿规定的执行对象为“新建火电机组”相比,在正式标准中扩大了执行对象的范围,且把执行时间推迟了一年。


  那么,究竟这套方案是否过于苛刻?美国Frost&Sullivan咨询公司能源电力领域的行业分析师认为:“其实从更高层面看,环保部推行的这套污染排放控制方案也属情非得已。中国的煤炭储量小于美国,人均煤炭储量更低。同时,石油和天然气资源也不够丰富。


  这注定了至少未来五到十年内,火电装机在中国电源结构中的份额依然会保持在65%左右。而火电对大气污染的排放几乎占到了整体的一半,如果不先对火电进行有效的控制,那未来要兑现中国对世界各国承诺的排放指 标就会陷入艰难的地步。再者,一方面是政策面提出对排放总量的下降指标,另一方面是新建装机容量的增长,两者叠加的效果必然会令决策者产生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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