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提出“改革土地征用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应该说,这是一场伟大的历史变革的动员令,表明新一轮土地改革的号角已吹响。
8亿农民身后的土地资源价值如果得到发掘流通变现,乡下人的土地将和城里人的房子一样具有金融属性,这将释放出一个巨大的内需市场,并释放出核裂变般的巨大能量,对改变中国经济的种种困扰会注入强大的内生动力。中央历史性地提出对农村土地使用制度进行深刻变革,突破城乡二元结构障碍,建立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堪为重大的改革动向。随即有消息说,当年“大包干”的发源地安徽已跃跃欲试准备喝“头啖汤”,江苏一些县市也已拿出了方案。
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未有实质性突破,已进城的农民工处于半城市化状态。他们手中最基本最重要最可依赖的要素资源——土地“带不走”,因为不可以自由转让,故而进城后只能卖苦力打零工。政府一方面鼓励农民“创业创新创优”,闯出一条市场经济之路,同时又禁止土地这一最基本最有价值的要素自由流动。这种南辕北辙的事怎么看都是悖论。计划经济体制衰微后,城市政府学会了在市场上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直接带来出让收入和后续源源不绝的税金,工业用地招商引资成为拉动地方GDP的强大引擎。企业反手以工业用地和附着物厂房去融资,政府向自己的平台企业注入土地,再以此向银行融资。地方政府“亲商”的背后是对农民土地使用权的廉价逼夺,埋下的是矛盾的种子。
内地的这套土地批租是从香港学来的,但并没有领其精髓。香港的土地批租制来自英国,历史上英国皇室拥有大量土地,除了自用也批租出来给民间自由市场配置,且一批就是999年。而我们看不到那么远,住宅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用地40年。问题是国有土地可以批租给市场,农民和集体土地为什么就不可以,其中道理又在哪里呢?
根子还在于利益。很简单,传统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涨价归公”,一幅农地变性转为工业或者城市用地后,市值甚至出现几何级数的增加,而农民获得甚少。同样在城市里,市民的蜗居之地被低价征收后,拔地而起的摩天大楼可以盖100层而实现千百倍的溢价。亚当斯密说土地是财富之母。在中国土地也是农民的命根子,是他们最后的保障和栖身的屏障。土地“一鱼多吃”,这中间起作用的还是制度的力量,而农民是毫无议价能力的。
中国的农民从建国之初承受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奉献,到这30年在土地上的牺牲和奉献,“他们是罗马神殿里的一根根神柱,几代人的奉献和牺牲支撑了中国的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而这种情况愈演愈烈,甚至出现了“富者田连阡陌,穷者无立锥之地”的社会分化和断裂现象,给社会治理带来了新难题。
事实上,1978年以来的中国改革发端于土地制度的变革。当专家们没完没了地讨论但一直无结果时,深谙土地之道的农民却从底层实践开始,把所有权与使用权分开来的土地流转早已轰轰烈烈地展开。但这种流动仍然受到很多的限制,因农民不可以改变土地用途,此“流转”的经济价值不大,因为土地没有变性。人民群众的“底层实践”和决策层“事后承认”,是重大改革关口处理复杂问题时传统的“摸着石头过河”的路径。上世纪70年代后期的包产到户就是维持土地所有权不变,把所有权与经营权长期承包给农民家庭的大胆探索。这一代农民幸运的是,决策者正从顶层设计上给予支持。坚持土地所有权不买卖原则,松动土地使用权转让,让农民盘活资产,参与城市化和工业化,这是一场伟大的变革或堪称一场新的革命。
来源: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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