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出台,要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并设立铁路发展基金。
一直以来,铁路建设与经营独家垄断,这直接导致了权力集中而腐败多发、服务质量和水平低下等问题。随着改革的推进,铁道部改为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这意味着铁路建设与经营开始由集权化、计划化向分权化、市场化的方面发展。因此,此次国务院的决定,向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开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资源开发性铁路和支线铁路的所有权、经营权,这明显是进一步推进铁路市场化改革,是对铁路放权的具体实施。
铁路建设放权有多重利好。其一,可以吸引地方政府、民间资本等力量投入铁路建设,改变国家独立支撑的局面。更多的资本投入铁路建设与运营之后,势必会让铁路建设与运营的步伐得到进一步加快,并以此带动和推动经济发展、国家进步和社会总体发展。其二,地方政府和民间资本的介入,无疑意味着打破了垄断,变铁路独家建设与经营为多家建设与竞争。这对于提升铁路建设速度、运营质量与服务水平,对于预防集权化腐败等而言,无疑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社会资本毕竟不同于国家财政资金,它们具有本能的、原始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和冲动。社会资本投入铁路,必然会有一个对利益与回报的要求甚至是本能追求。而这种要求与追求,又与铁路公益性质、利民需要等发展与经营战略目标并不必然一致。那么该如何兼顾好资本逐利性与铁路公益性,如何既能保证投资者利益又能保障公众出行需求呢?比如说,某市域铁路由某公司投资建设和运营,那么为了收回成本,取得利益,公司自然会确定较高的票价,然后不断地涨价,而公众和乘客却无一不是希望票价越低越好,并保持稳定。对此,国务院等部门制定了“铁路运价改革市场化取向”的总原则,并推出了将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的举措。
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说,这种改革顺应形势,符合国际惯例,是铁路市场化的方向。但具体实践中,我们依然需要提前做好各个方面的计划与问题预防工作,特别是在运价、票价的管理方面更要加以考虑。因为众所周知,市场化下,影响价格的因素除了成本,还有供求关系,还有经营主体之间的竞争性大小等。如果从A地到B地,建设铁路成本极高,如果政府对票价放开,可能会导致票价过高,如果执行指导价,社会资本可能会没有兴趣投入建设,那么如何兼顾?如果从C地到D地,社会资本建设的铁路运营滞后,供不应求且没有竞争,或者供过于求,难以保证成本的回收,又该如何处理?
资本是逐利的,而铁路是公益的。用逐利的资本建设公益的铁路,必然会存在一个如何兼顾资本本性和公益需求的问题。这一点,中国公路建设中出现的运营性公路、政府贷款建设的公路等没完没了地收费,让公路公益性无法回归,已经是前车之鉴。那么该如何避免社会资本进入铁路再出现类似的情况?这需要有关部门加以重视,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刘鹏)
来源:中国审计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