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煤电互保”扰乱市场


作者:马建胜    时间:2013-07-09





最近,在多年不遇的煤炭 “量价齐跌”惨市之下,多省“煤电互保”的声音和动作再次抬头。

  以河南省为例,省政府要求当地发电企业优先使用本省煤炭,并实行“买多少煤奖励多少发电量”的政策,多采购1万吨省内原煤奖励1000万千瓦时上网电量,少采购1万吨省内原煤扣罚1200万千瓦时上网电量。

  这一政策很快抬高了河南本地电煤价格,本地煤比外来煤高出30~50元/吨。

  在安徽,省国资委已向各省属企业下发 《关于进一步深化省属企业合作发展活动的通知》,要求马钢集团、铜陵有色、海螺集团等煤炭消费大户以及大唐、国电等发电企业与淮北矿业、淮南矿业集团等煤炭企业对接销煤,拓展业务。

  在湖南,省经信委要求火电企业要优先采购湘煤集团、资江煤业集团等省内煤企生产的电煤,保障维持各煤矿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对各火电企业的电煤接纳任务进行了明确。

  地方政府明里暗里的“煤电互保”,虽然短期内会让省内煤炭价格止跌企稳,但从长远看,地方保护并不能起到实质作用,反而不利于电煤市场化运行,对整个行业的发展起到不利作用。

  去年年底,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煤炭企业和电力企业自主衔接签订合同,自主协商确定价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煤电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得干预。

  现在煤炭行业遇到的问题是市场的问题,最终还是应该交由市场来解决。落后产能、供大于求造成的市场疲软不是短时的问题,保护本地落后产能不是明智之举,只有采用市场化的手段,把权力和动力交给企业,让企业主动加强管理、降本增效、淘汰落后,才能提高本地煤企长久的市场竞争力。

  可以说,“煤电互保”是非市场行为,该收手了。(记者 马建胜)

来源:中电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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