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土地高温必须狠下“猛药”


作者:冯海宁    时间:2013-06-19





刚刚过去的5月,土地市场“高烧”,创下多项纪录。数据显示,5月10个典型城市土地成交建筑面积2222.2万平方米,环比增41.7%,同比增44.6%;土地出让金收入合计669.9亿元,环比增64%,同比大增392.6%,创2008年以来同期土地出让金收入新高;土地成交均价为3015元/平方米,环比增15.7%,同比增215.7%,创三年来新高(6月4日《经济参考报》)。

  有业内人士将5月土地市场“高烧”的原因归咎于地方政府积极推地和房企资金宽松,这样的诊断虽然有一定道理,但不完全。事实上,让土地市场“发烧”不外乎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政策层面,比如说“国五条”没有改变市场预期;另一个原因是市场层面。有机构数据显示,5月份百城房价近八成上涨,百城房价指数连续12月上涨。

  当然,土地市场“高烧”还与“地王”频出有很大关系。据悉,5月份全国“地王”超过10块。“地王”频出,不仅直接拉高了土地出让金收入,而且还直接拉高了土地成交均价,同时给土地交易注入了信心,等于是给土地市场“火上浇油”。尤其是“地王”频出对房价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对市场心理会有明显影响,因此,必须对土地市场“高烧”下猛药,对“地王”下猛药。

  其一,宏观调控必须改变市场预期。无论是地方政府积极推地、制造“地王”的信心,还是开发商积极拿地、争夺“地王”的信心,毫无疑问,都是因为市场预期没有真正被改变。坦率说,由于楼市调控“十调九涨”,宏观调控对市场预期的实际影响力不断在减弱。如果“国五条”落不到实处,特别是缺乏治本之策,自然会对市场预期缺乏实质影响。

  宏观调控要想改变市场预期,首先是落实“国五条”。众所周知,只有北京版“国五条”较为详细,一些地方细则缺乏可操作性,还有一些地方甚至至今未出台操作细则。期待各地自觉落实“国五条”,更期待有关方面鞭策地方政府落实“国五条”。而且,在“国五条”基础上还要增加调控筹码,比如,规定高房价城市限期推出房产税,改革财税政策等。

  其二,解决宏观调控中的矛盾。长期以来,宏观调控的目的基本上是遏制房价上涨,既然遏制房价上涨就是在打击开发商信心,然而,另一方面又推动土地交易,比如“国五条”规定:2013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原则上不低于过去五年平均实际供应量。显然,这是一对矛盾,打击开发商信心,开发商自然不愿意拿地,而开发商拿地不积极,土地供应任务则完不成。所以,宏观调控政策本身不能“打架”。

  要解决这个矛盾,必须让土地供应向中低价项目倾斜,并改变开发商暴利思维,让开发商对中低价项目有兴趣,才能让宏观调控的各种政策目标保持一致,即,控制房价上涨主要是减少高价项目,推动土地交易主要是为了增加中低价位房屋供应。也就是说,遏制房价上涨要从源头入手,即从土地供应入手,通过限制土地用途来影响房价。

  其三,要把土地出让金收入、土地成交均价以及“地王”纳入控制目标。目前,宏观调控只是要求各地公布房价控制目标,只是规定了土地供应任务,并没有把土地市场的各种敏感问题纳入控制目标。如果对各地土地出让金收入、土地成交均价设置“红线”,地方政府就不会千方百计去哄抬地价。如果规定所有的“地王”交易无效,没有“地王”,地价和房价自然会缺少上涨动力,即“擒贼先擒‘王’”。(冯海宁)

来源: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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