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环保部组织完成了2012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8家中央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令人惊讶的是,核查过程中发现一批企业对脱硫监测数据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共有15家企业遭受重罚,其中不乏“国字头”央企。
这些拿着国家脱硫专项补贴的企业,有的在烟囱里设置暗道,使未经任何处理的二氧化硫从“旁门左道”直接排放;有的企业在脱硫设施上加装针阀,以便稀释送检样气蒙骗监测机构。如此这般,明里暗里弄虚作假。
无独有偶。就在不久前,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公布的3月份全省生态环境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显示:截至3月末仍有2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未与省厅联网,在全省已联网的838家国家重点企业中,10余个省辖市中有73家企业因排污数据缺失被通报。其中,不乏大中型化工企业的身影,个别化企甚至已屡次“榜上有名”。可见,排放弄虚作假,并没有地理区位之分,欠发达地区企业可以行鸡鸣狗盗之术,经济富庶地区企业也照样行剑走偏锋之计。
而如此这般弄虚作假,人们甚至不用思索就可厘清,其原始动力,无外乎一个“利”字便可概括。本来,国家为了鼓励与支持企业减排,已经给予了很优厚的资金支持。如燃煤发电运行脱硫设施,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就有1分5厘的补贴。其实,这个支持力度是很大的,一般燃煤发电企业每年可获得数千万元的资金补贴。然而,就是有这么一些企业,让这些原本应该用于环保工作的资金,没能“用在刀刃上”。
须知,近年来我国发生酸雨的频率提高、范围扩大,大气污染治理的难度不断加大,而二氧化硫就是产生酸雨的罪魁祸首。今后如果不对重点企业排放行为加以约束,会形成新的环境灾难,那么,“十二五”规划提出的二氧化硫下降8%的指标就难以实现,美丽中国也无从谈起,蒙特利尔的庄严承诺更无法兑现。
化工也属于高硫排放行业,特别是一些煤化工和自备电厂的企业,出于对社会、对环境负责任的态度,应担负起二氧化硫减排的神圣历史使命。应该说,治理效果好坏是技术问题,而不去治理放任排放则是态度问题。不纠正态度,行为就难免出现偏差。
实际上,如果企业解决了认识问题,减排工作自然就会得到重视;重视产生自律,自然就会促进投入与技改工作,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达标排放。在具体实施上,首先行业要尽快转型升级,朝着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绿色产业目标转化;其次是相关企业要提升社会责任,积极研发或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力图在生产过程尽量实现硫回收利用,这也是宝贵的硫资源“开源”的有效途径;再次就是在排放环节,采用先进环保设施“扣留”二氧化硫,彻底阻断其祸害环境之路。同时,相关企业也要理性看待当前存在的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对称状况,尽快摒弃侥幸心理,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份内的事情。(王云立)
来源:中国化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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