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电商广告"极限词"成监管盲区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1-12-02





  日前新华社报道称,当前,各类网络平台上不乏靠夸大其词促销者,部分网络平台上违规违法使用“极限词”广告的情况仍多,不仅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甚至也导致不法分子假借“商家广告词违法”进行敲诈勒索一类案件频发,亟需加强监管治理。


  我国《广告法》明文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商家使用各种“极限词”进行广告推广,涉嫌虚假宣传,不仅是对消费者的欺骗,事实上也会亲手砸了自己的招牌——消费者只需简单通过“极限词”,就能判断该商家是否诚信和守法,以及是否值得信赖。线下市场上,在我们的周遭,生活中的这类广告越来越少了,但是在电商平台和带货直播间,“极限词”依然大量存在,成为监管盲区之外的隐匿空间。


  电商平台和直播带货的商家,并非不知道不能使用“极限词”进行宣传,恰恰相反,他们都很懂《广告法》的规定,只是自信能够避免被查,所以无所顾忌。通常,这些商户会以拼音、谐音、异体字等方式使用“极限词”。比如,禁用词“最”的谐音体、拼音体,“蕞低价”“蕞D价”“Zui低价”等等被广泛使用。事实也证明,他们“绕弯”使用“极限词”,很大程度上确实降低了平台技术监管的效率和精度。


  一些平台上,动辄出现“zui低价”“国家级”“全球唯一”等表述。


  平台技术监管可以被绕开,行政执法部门又案多人少,监管压力很难全时全域覆盖。在此背景下,商家滥用“极限词”,似乎倒成了搞敲诈勒索的犯罪分子们的发财机会。一些网店被人举报涉嫌虚假宣传问题,对方声称只要几千元钱,就能撤销举报“了事”。在警方查处的一起案件中,2000余商家因“极限词”被敲诈,很多还都乖乖给了钱,涉案金额超过200万元。显而易见,此类案件发案势头有所上升,与电商广告领域普遍存在的滥用“极限词”情况紧密相关。


  电商广告滥用“极限词”,不仅关乎法律的严肃性,更关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健康的市场经营秩序。某种意义上,对滥用“极限词”的监管无力,就是对不诚信欺骗行为的放纵,也是对遵纪守法商家的伤害,更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我们显然不能将《广告法》关于禁用“极限词”的执法事项,都交给搞敲诈勒索的犯罪分子们去完成。


  电商广告“极限词”泛滥,难治也得治。电商平台和直播平台是当仁不让的第一责任人。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技术层面,通过谐音字、异体字或者拼音体使用“极限词”,不应该没有应对的办法。关键是,相关平台有没有真正将治理平台上的广告“极限词”,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做。平台应该警惕那些可能不断更新的用于规避治理的“歪招”,从源头上强化治理,动态升级监管技术水平,不让电商平台和带货直播成为“极限词”泛滥的监管盲区。


  市场监管部门同样应该主动提升监管技术水平,合理利用消费者力量和市场力量,提升监管效能。网络“极限词”广告竟然成为犯罪分子的“机会”,这对监管部门其实也是一种启发:利用外部力量,畅通举报途径,通过有奖举报等形式,提高公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针对网络电商广告滥用“极限词”,形成如同老鼠过街人人喊打一般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监管环境,相信电商广告这个“极限词”的监管盲区一定能够消除。


  转自:消费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 城市电商已现饱和状态 发展农村电商正逢其时

    城市电商已现饱和状态 发展农村电商正逢其时

    近年来,电商行业发展势头迅猛,城市电商已经呈现饱和状态,而农村尚处在起步阶段,推动农村电商发展正逢其时。农村电商的发展,对于提升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实现脱贫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2017-06-28
  • 电商快递大战不能为战而战 应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顺丰和菜鸟的大战刚熄火不久,电商快递行业又一场“对掐”拉开序幕。京东也给平台商家发出通知,要求商家在7月底前与被推荐的快递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圆通不在被推荐之列。
    2017-07-26
  • 电商“纸箱短缺”亟待绿色包装破题

    电商“纸箱短缺”亟待绿色包装破题

    近段时间以来,不少生产厂家和电商都在为“纸”而发愁。国庆中秋假日期间,产品销售迎来了黄金期,但“疯涨”的纸价不仅抬高了成本,一些商家甚至面临着包装纸箱短缺的窘境。
    2017-10-26
  • 跨境电商监管服务要跟得上发展速度

    跨境电商监管服务要跟得上发展速度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从2012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量2 1万亿元增长到2016年的6 7万亿元,2017年上半年交易规模已经达到了3 6万亿元,同比增长30 7%
    2017-11-01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