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海洋经济发达,对国家发展有显著带动作用是海洋强国的重要特征。发展海洋经济是实现我国由海洋大国迈向海洋强国的必由之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海洋生产总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3年的3.8%上升到2011年的9.7%,海洋经济正成为我国经济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转型升级的新引擎。落实十八大报告提出“发展海洋经济”的要求,要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结合海洋经济和沿海地区发展实际,提高海洋经济的质量和效益,增强海洋经济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具体说来就是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使经济发展“更多依靠节约资源和循环经济推动”。当前,渔业、盐业等传统海洋产业的技术水平仍有待提高,造船业、海洋交通运输业产能过剩已现端倪,海洋油气等资源开发仍集中在近海,海洋生物医药业、海洋装备制造业的创新能力仍需进一步加强。转变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要提高宏观规划指导水平,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依据,优化产业结构,减少对资源投入的依赖,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提升海洋产业的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扩大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已经是高度依赖海洋的开放型经济,这种经济形态将长期存在,不断深化。十八大报告中“促进沿海内陆沿边开放优势互补”的论述对发挥海洋经济对陆域经济带动作用提出了要求。应进一步加强海洋经济在我国对外贸易、能源安全等方面的保障能力;发挥海洋经济的乘数效应,依托沿海港口和自由贸易区,开辟新的出海通道辐射带动内陆地区发展;提升海洋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扩大吸纳劳动力就业能力;提升水产养殖、海水淡化、海洋油气等对缓解陆地资源压力的贡献。
统筹沿海区域发展格局。十八大报告指出,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着力解决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结构性问题”。自2008年以来,国务院相继批准了以海洋经济为特色的沿海省(区、市)发展规划,海洋经济发展势头强劲。然而港口、造船、石化等临港工业遭到热捧,产业同构、低水平重复建设、无序竞争情况比较突出,如此发展,将会带来新一轮的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当前,应通过实施海洋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宏观层面上统筹规划沿海地区发展格局,沿海地区也应结合全球经济发展态势、沿海发展格局和自身发展条件,重新审视海洋经济和临海经济发展定位,发挥比较优势,发展特色产业。
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强化需求导向,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健康发展”。海洋生物育种和健康养殖、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装备、海洋可再生能源、深海技术等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沿海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有着重大引领带动作用。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是转变海洋经济增长方式,促进海洋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当前,应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突破关键技术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作用,推动相关技术产业化和市场化,带动相关产业转型升级。
发展海洋经济既要优化沿海地区发展格局,促进海洋经济自身持续健康发展,又要发挥对国民经济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带动内陆地区共同发展。发展海洋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宏观管理、资源开发、科学技术、环境保护、权益维护等多方面共同推进和支撑,在政府引导的同时,更要发挥企业和市场的作用。(徐胜)
来源:中国海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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