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研究所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政府正在酝酿对汽车征收排污费,目前正在论证阶段,预计会在党的十八大后实施。消息传出,立即遭到社会公众的反对与质疑。
笔者以为,开征汽车排污费,虽利于保护环境,提高空气质量,但也会增加公民负担。治理汽车排污问题,应从提高汽车质量、减少用量、改善交通出行状况等多处入手,而在综合治理过程中,更应充分考虑百姓的承受能力,综合考量,以人为本。
近年来,我国针对汽车各种名目的费、税已饱受垢病。私家车主不仅要承担购置税、增值税、车船税、上牌费等等,油价一涨再涨,也一再挑战人们的承受极限;取消二级公路收费,但部分公路升级、收费不降反升;各地停车费上调、车牌拍卖、变相涨价等等,也实实在在增加着百姓的用车成本。但是这些费用到底有多少用在了治理空气污染和改善交通方面,相关部门至今没有公布一个明细账,没有给公众一个说法。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开征汽车排污费,显然会引起公众的普遍质疑。
其实早在2008年,国家有关部门就计划开征“汽车废气排放税”,征收原则是“污染者付费”,因为遭到公众的强烈反对,最后这项税种不了了之。当年的“汽车废气排放税”开征没有成功,现在又提出要征收“汽车排污费”,收不到税,就收费。表面看来,谁污染,谁付费,很是公平。但是让人们质疑的是,是否征收了“汽车排污费”,人们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就能够改善,空气质量就能够提高,就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近年来,许多城市的百姓住房越来越呈现出向城市外围发展的趋势,对于公众来说,买车就是为了以车代步,方便出行。汽车带给人们生活的便捷已成为社会公众享受幸福生活的必需品。加重收费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百姓用车,但其对于空气污染治理的效果,与给工薪阶层带来的生活压力是否匹配,还需要认真的研究。其实汽车排污的多少,一方面取决于用车的数量,另一方面还取决于汽车的质量与排放标准。因此,治理汽车排放污染,除了加大使用成本、减少使用数量的思路外,更应该考虑从生产源头上加强管理,通过提高排放标准、通过提高技术含量来减少污染,这样才更能体现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另外,在引导公众减少驾车出行的同时,还应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通过完善的交通网络、低廉的票价,切实解决人们的出行难题,吸引人们主动“绿色出行”。(李敏)
来源:中国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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