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令”打折扣还需改革鞭策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冯海宁    时间:2017-02-13





  在去年的拿地支出前15名房企中,由央企和国企组成的“国家队”占据8席;16个拿地总额超百亿巨无霸项目中,有9家花落“国字头”。2010年国资委曾发文,要求多数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当时被板子打中的央企多达78家。时近7年,央企并没有在楼市偃旗息鼓,反而似乎愈发活跃了。


  有人认为,过去十几年,楼市大多数时候“高歌猛进”,其“推手”之一便是央企。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央企一天制造三个“地王”引发舆论哗然,于是国资委要求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清退房地产业务。但“退房令”发出七年来,几乎每年都有报道指出“退房令”失灵,一些应退出楼市的央企依然活跃于楼市。


  客观地说,“退房令”发出后,有一部分央企还是比较听话的,通过股权转让、项目转让等方式退出楼市回归主业,但仍有一部分央企赖在楼市不走,成为“地王”和高房价的推动者。那么,作为央企主管部门的国资委,其发布的“退房令”,为何对部分央企缺乏约束力,这个问题值得我们去反思。


  虽说“退房令”操作起来比较复杂,涉及项目决策、职工安置、资产转让等诸多问题,但七年时间不能落实,部分央企“退房”的决心值得怀疑。笔者以为,首要原因是央企不愿离开楼市这座“金矿”。尽管楼市已逐步告别暴利时代,但相比很多传统行业尤其是制造业来说,央企仍需要依靠楼市粉饰业绩。


  一些制造业人士常说“做实业不如炒房”,显然央企更懂这些,因为央企不仅是“炒房”,而且还在“炒地”,从楼市能够获得更多的回报。近些年来,不少央企效益持续下滑,央企及其高管均面临考核压力,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不让业绩太难看,不让年薪受影响,部分央企就会千方百计抵制“退房令”。


  次要原因是央企改革滞后。央企聚焦主业还是不务正业?这是一个根本问题、方向问题,只能通过改革来解决。尽管决策层多次要求,央企要聚焦主业、做强主业,但实际情况是,很多央企并没有落实这一改革要求。也就是说,应该退出楼市却仍未退出的央企已经迷失方向,亟待改革来“导航”。


  虽然央企改革从未止步,但是对于央企和央企负责人的考核机制仍不完善,这也需要改革来解决。如果考核突出“聚焦主业”,不允许央企用房地产业绩来粉饰整体业绩,应该说央企就没有动力发展房地产业务了。如果把“退房令”落实情况也纳入央企考核内容,相信部分央企不会成为叛逆者。


  还有一个原因是“超国民待遇”。央企之所以在土地争夺战中屡屡胜出,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方面是在价高者得的土地出让模式下,央企比其他房企更有钱,这是因为央企融资渠道多、借款成本低。另一方面,央企更符合一些地方的土地出让条件,甚至某些地方的土地出让条件就是为央企量身订制的。


  当然,“退房令”管不住部分央企,也与“退房令”本身有一些缺陷有关。比如,“退房令”当初没有给出明确的时间表,那么央企就有借口来拖延退出楼市的时间。另外,相关部门落实“退房令”恐怕也不够积极,因为落实“退房令”影响到了部分央企的业绩。


  其实,应当退出楼市的国企,不能只是国资委管理的央企,很多非国资委管理的部属企业、各地方国企,也是“地王”和高房价的“推手”,但舆论对此的关注却并不够。笔者期待,有关方面从“退房令”七年落实情况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拿出更完善更有效的措施来鞭策部分央企早日“退房”。●(特约评论员冯海宁)


  转自: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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