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产能需要精准就业扶持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吴学安    时间:2016-12-30





  近日,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表示,要精准锁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地区以及去产能职工分流任务重的企业,制定“一人一策”“一城一策”“一企一策”的精准援助方案,努力化解就业风险。与以往相比,今年在援助对象上,将去产能中失业人员、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作为帮扶重点;在工作目标上,突出促进去产能职工等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在具体措施上,进一步细化实化,并提出将困难地区、困难企业作为帮扶重点等新要求。


  化解过剩产能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头戏,初步匡算,今年钢铁、煤炭两个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大概涉及职工80万人左右。根据部署,从2016年开始,我国将用5年时间再压减粗钢产能1亿至1.5亿吨;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煤炭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这意味着,未来几年,如何在去产能过程中安置就业将成为我国经济社会中绕不开的话题。


  事实上,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此前公布了《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做好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中的职工安置工作,维护好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失业人员平稳转岗就业。


  伴随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整,“下岗问题”并不需要遮遮掩掩。去产能主要针对具体的煤钢等产能严重过剩的产业,所涉及的人员数量其实并不庞大。更重要的是,我国如今的经济规模已数倍于十几年前,服务业所占比重已达国民经济的一半以上,已经具备了对再就业的消化能力。尤其是在大众创业时代,民营小微企业的创业环境得到了明显优化,社会保障体系及社会帮助特困下岗职工的能力也有了极大提高。因此,全社会应对去产能等结构性调整带来的失业增多的挑战,办法要比上一轮国企改革时多得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流动即效率,下岗是中性的,所谓“树挪死,人挪活”。无论哪个要素市场,资本、土地、原料、技术和劳动力,充分流动起来,才能解决错配和浪费,才能解放效率,避免巨大的机会成本损失。尽管宏观形势的发展确保了不会出现所谓的“下岗潮”,但出现局部下岗现象仍不可避免。事实上,在一些大型钢铁煤炭企业,这种迹象已经有所显现。


  对此,各方应审时度势,积极应对。一方面,在加速推进去产能的同时,要尽快完成经济转型,大力发展服务业,努力为下岗职工创造更多再就业机会,减少下岗职工的实际数量。另一方面,对失去工作岗位又一时无法重新就业的下岗职工,要提前做出财政安排,为其提供必要的失业救济,并为其提供就业服务,帮助其尽快找到新的工作。


  转自: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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