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现状看,一方面,制约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各种显性、隐性障碍依然存在,民间资本进入资源性、垄断性经营领域依然存在困难,使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望而却步。
另一方面,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在地区之间分布依然不均衡,民资投资深受投资环境制约的有关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使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手脚受缚。
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地区看,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快于中西部地区,如1-9月东部地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17705亿元,同比增长7.1%;中部地区76307亿元,增长了5.8%;西部地区51982亿元,增长了2.5%;东北地区15940亿元,下降30.1%,这表明地区间由于经济资源的不平衡性及投资盈利的差异性,使中西部经济落后地区对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失去了足够吸引力。尤其是中西部经济落后地区政府职能机构思想观念守旧,留恋行政管制的老一套,对民资管理习惯于“被求”的权力崇拜,缺乏服务意识。加之一些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无视中央政府的三令五申,将行政权力之手伸得老长,雁过拔毛,向民资索、拿、卡、要,恶化了当地投资生态,使民间资本不敢到这些地区投资,严重制约了民间投资的增长。
而且,尽管中央政府为民间投资打开了另一个通道,推出了政府与民间合作投资的PPP投资模式,但不少地方政府怕丧失权力和既得利益,有良好回报预期的项目大多给了政府融资平台和国有公司,只将回报预期不佳、根本无法盈利甚至风险大于收益的项目向民资开放,使民资深陷投资泥潭,对PPP项目也是敬而远之。同时,即便中西部地区政府将一部分投资盈利状况好的项目让与民间投资,但与东部地区投资项目相比依然缺乏投资优势,无法对民资产生足够大的吸引力。
这一切都表明中央政府应继续加大对中西部经济落后地区的投入,让一些重大事关国计民生的公共性、基础性产业项目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并在地区投资上进行战略调整,将更多资金投向中西部地区,让政府投资形成带动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牵引力,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多投资机会,增强民资投资的信心。同时,针对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出台更多财税金融政策,比如降低与固定投资相关的税费,给予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更低的固定资产贷款利率,为民间投资安全创设各种担保基金和保险基金,减轻民资投资成本、资金压力和金融机构投资风险。此外,各级政府在用地、用地、用水等方面也要实行优惠政策,降低相关费用,为民资投资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也为地区之间投资平衡奠定基础。
转自: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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