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审计署公布了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全国多地政府也披露了关于2015年保障性住房的审计结果。审计署和多地审计结果暴露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三大问题:19万套建成的保障性住房“空置”,数以百亿元建设资金被闲置,数以万计的人员骗取保障房资格。
在保障房三大问题中,保障房空置首当其冲,也是最值得关注的。因为在现实语境下,建设资金闲置能够很快得到整改,骗住保障房将被取消资格而受到处理,而保障房空置问题,恐怕很难有人为此承担责任。
从表面上看,位置偏、配套差、质量劣,是导致保障房“有房无人”的主要原因。在许多地方,保障房往往远离中心城区,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滞后,导致上班又远,生活又不方便。再加上,墙体开裂、顶棚渗水、纸糊防盗门等负面消息令人触目惊心,让公众更加敬而远之,退避三舍。
但追根溯源,这一系列问题又都源于一个共同的症结:权责不清。长期以来,中央对于地方的考核仅限于保障房的开工率和竣工率,入住率并未纳入其中。虽然近年来一些地方陆续将保障房入住率纳入考核指标,但并未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考核机制不完善,导致地方政府缺乏把好事做好的压力和动力。只要把房子盖起来,即使公众再用脚投票,有关部门也不会因为保障房空置而担责。
保障房空置源于责任空心。对于一些地方政府来说,根本没有把保障房建设作为“安居工程”,视为政府理应提供的公共福利,而是将其当做了展示政绩的“面子工程”。在这种思维驱使下,有关部门只会算“经济小账”,不会算“民生大账”;只愿把偏远地区的地块拿来凑数,不愿动市中心黄金地段的奶酪;只是为应付任务完成指标,而舍不得投入资金完善设施,投入精力保障质量。
19万套保障房空置不能“审而不计”。除了尽快把闲置房源分配下去外,有关部门还应针对空置背后的原因给出相应的调查处理,追究决策者责任,出现质量问题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在此基础上,完善制度设计,将保障房的入住率和空置率纳入考核指标,出台问责细则,倒逼地方政府切实负起责任来,确保保障房真正发挥出保障作用。
转自: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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