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兼并重组尤需“精而细”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雷振华    时间:2016-06-27





  作为国企改革“1+N”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资委目前正在加快制定《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指导意见》,并有望在近期出台。


  下一步将加快落实中央企业兼并重组试点,推动中央企业通过试点的方式探索重组整合的有效模式。


  应该看到,若能科学有序地做好国企兼并重组工作,既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出国企的内生性发展潜力,又能有效摆脱“行政官员式”管理给国企发展带来的种种制约,还能从源头释放出国企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巨大作用。


  那么,该如何精准地做好国企兼并重组?笔者认为,除了按照国家深化国企改革的总体思路,在强强联合、拆分重组、混合参股、关停并转、内部重组等方面下足真功夫外,更应该特别注意在具体实施中要戒除贪大求洋的粗放思维,要切实遵循好三项基本原则,做到精而细。


  首先,要遵循“对事不对人”原则,打破按人设岗、分权管理、铁碗吃饭的“历史式”体制怪圈。事实上,无论是地方国企改革,还是央企改革,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人、权、分配体制三项基本不变的痼疾,


  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企业改革,最终导致国企改革摆脱不了“穿新鞋走老路”的窠臼。因而,在新一轮国企兼并重组改革中,切不可一味地考虑兼并重组对象的人员安排、管理层平调式实职与虚职配比、利益均衡分配等旧问题,要按照精简管理人员、管理部门、管理链条的要求,依据现代企业的科学管理模式配备人员、分配权限、推行零距离直通式管理,避免因人设岗、分权管理、铁碗吃饭给新企业背上新的历史包袱,实现从源头确保新企业轻装前进。


  其次,要遵循“行业精细整合”原则,打破贪大求洋、地域覆盖、一味集中的“航母式”兼并怪圈。从现实来看,历经多次改革的国企之所以发展乏力,关键在于过去大多是形式上“大鱼吃小鱼”般的吞噬式改革,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大而全的粗放式兼并重组,导致事实上的管理漏洞依旧存在。而今,在新一轮改革中要从行业精细分类入手,遵循“行业精细整合”原则,打破不同地域、不同主管部门的制约,实施按同行业、同质化产品、同类型业务以及相关类别经营进行以一对一的精细化整合,杜绝停留于形式上的粗浅笼统式整合,从本源上克服重复投资和同质化发展带来的弊病,确保国企兼并重组后达到“专业化、高端化、精细化”的国际先进水平。


  再次,要遵循“市场化经营”原则,打破授权管理、职务任免、事后追责的“行政式”经营怪圈。一直以来,针对国企实施的行政化管理模式未有大的改变,大多数国企的经营模式难有实质性突破,过着依靠国有银行纯信贷扶持和财经补贴度日的“半官员式生活”,鲜有实实在在的市场化经营意识,以至于面对巨额亏损照样“悠哉乐哉”。毫不夸张地说,如果国企兼并重组再不走纯市场化经营之路,最终无论做何种形式的改革,很可能都难以达到既定目标。因而,推进国企兼并重组要以市场化经营为前提,全方位剔除任何形式的行政化经营,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在国企兼并重组中优胜劣汰的本源作用,实现让国企按照市场化经营的目标来做大做强做精。


  唯其如此,冲破旧的体制、机制、经营方式的禁锢,才可确保国企兼并重组不走偏路、歪路、弯路,方能达成国企重组后消除同质化竞争与实现提质增效的美好夙愿。(特约评论员 雷振华)


  转自: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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