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切莫大拆大建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姚扶有    时间:2016-06-22





  近些年,农村新社区建设里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有的地方热衷于大拆大建,把一栋栋农房拆掉,把一片片村庄推倒,建起新的聚居点,其中不乏欧式小区、乡间高楼。有人认为这就是农村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然而,这种大拆大建式的新农村,看似光鲜,却造成不可修复的四重伤害:


  其一,传统文化遭到破坏。有的地方一夜之间就把数百年的传统村落,连着它的祠堂、民居、小桥、老井等通通夷为平地。乡间祖祖辈辈积淀、传承下来的农耕文化,随着它的载体、符号的消失,一去不复返。有的轻而易举地把依山傍水的自然村庄拆掉,跑到公路两边、良田中间去统规统建、统规联建,盖起了大楼房。这样的大拆大建,对于文化和生态的破坏不可低估。


  其二,建筑风格千村一面无美可言。单栋房屋来看,空间布局、起居设计、外形风貌等等,都似曾相识,栋栋如此,一字排开如兵营一般,差别无非在房间的多少、面积的大小。房屋这样,小区面貌也是这样,千村一面,让人产生审美疲劳。


  其三,建设竭泽而渔缺乏持续性。大拆大建的资金投入往往超过当地的财政收入。笔者曾看过一个号称要打造成世界一流的样板工程。就在县道旁,大约50来户,全是新建,原本比较生态的小河沟也砌起了坚固的堡坎。在交钥匙前已经投了3800多万元,县里表示做这一个已经很艰难。新农村建设也要量入为出,必须建立多方参与、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


  其四,适得其反地阻挠了农民进城的脚步。许多被拆掉的农房,本来修修补补还可以住上好些年;大拆大建中,有的甚至才建几年的农房也被拆除。盖新房再装修的花费,基本也可在小城镇上买处商品房了。


  2013年中央就曾指出: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但是利益驱动,或是追求政绩,大拆大建在有的地方愈演愈烈。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一些村落会集聚更多人口,一些村落会逐步消亡,这符合村庄演进规律。大拆大建之所以成问题,在于它无视发展规律,没有真正贯彻中央精神,自行其是,滥用权力,漠视村民权益,违背村民意愿。新农村建设必须遵循中央的有关精神,遵循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规律,才能给三农带来福音。希望类似大拆大建的乱象不再继续上演。


  转自: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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