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宣传要把握好“度”


作者:李德金    时间:2016-02-29





  新闻宣传要把握好“度”——从一则售楼新闻说起


  2月26日中午,我从电视新闻里了解到,上海一个高档新楼盘刚刚开卖,就有30套价值1000多万至2000万的楼房被有关富豪买走了,看来上海人已一改过去的模样,变得真有钱了!我应该为他们高兴!但事后再一琢磨,又觉得这则新闻有点“跑偏”!因为,现在的宣传工作不比从前简单好干。过去,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宣传个体户、万元户,那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现在,作为中央媒体,这样玩命宣传高档搂盘又有何意?值得三思啊!


  渴望富裕再富裕,尽快过上“小康生活”,可以说是人心皆有之!但就中国的目前现状来说,像这样在楼盘上一掷千万金的人还必定是少数,距离普及或者普遍现象还有很远很远的路要走!而在此时,新闻人却片面理解“正能量”的宣传意义,急于为楼盘销售打“强心针”,把一些可望而不可及的事当作宣传重点,加以宣传推广之就有点太不尽人意了!


  按照电视画面显示,价值不菲的高档楼盘,不是一栋两栋,而是连成片的。可见,这样的宣传,正面“去库存”的积极意义不但没有表达好,反而凸显了负面作用!这说明,干任何工作尤其是宣传工作,更应该谨言慎行!要像制订政策一样,方方面面的利益和不利因素都要考虑到,不能干“冲动宣传”,一拍脑袋说干就干,要学会“三思而后行”!我们说话办事,只有留有一定余地,才能稳扎稳打,获得好的效果!在这里,我为什么要说这则售楼新闻影响不好呢?不值得宣传呢?道理很简单。中国人大多数现在还在奔小康的路上,虽然再过几年,中国就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老百姓生活就要上一个新台阶,但也不会很快更不会普遍成为千万富翁!所以,这则新闻到底要宣传什么?是宣传楼市从低迷走向复兴,还是给这家楼盘免费做广告?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这则新闻有以偏概全现象,宣传的不是主流,不是重点,没有普遍意义。可以说,这则新闻的出现,是新闻界的一个败笔。它证明,当今新闻界仍未解决应该鼓励什么宣传什么的问题,还未掌握好把握好新闻宣传的“度”!


  如果单单从这则新闻本身来解读,从事这则新闻报道的记者在采访之前,应该为受众解答好两个问题——第一、这一处高档楼盘“高”在哪儿,有什么与众不同,是否物有所值?第二、能够买得起这种楼房的对象又是一些何许人也?是个体户、企业家,还是商界精英,反正不是白领阶层可以企及的。因此,像这样的“过度”宣传,如果发生在一个年轻记者身上还有情可原,如果发生在一个老记者身上那就是新闻素养问题了。因为,宣传10万元一个平方米的楼房价格,确实与白领阶层的诉求反差太大,如果用外交“加减法”来换算的话,那“10万元”价码就属于减之再减的行列,否则,工薪阶层面对这种“天价楼市”能买得起吗?类似这样的事,有需求可以做,但不宜宣传。现在,中央一再强调宣传“正能量”,不能为宣传而宣传楼市,把宣传的社会责任和社会效果扔到一边去,顾此失彼,尽干一些无效劳动不值得提倡!


  我们应该正确理解“正能量”,把握好“正能量”的宣传方式方法。不能一见楼市有向好的苗头,就不分青红皂白,见什么报什么。只有在向好中找出共性和个性的东西,才是与时俱进,才是主流,才是符合受众需要的,才能达到宣传的目的,实现“正能量”!当然,假如有人要我给“正能量”下一个定义的话,我认为,“正能量”就是党和政府提倡的,在人民群众中间能产生共鸣的,就是“正能量”!而对新闻单位来说,“正能量”就是与党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既要宣传好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法律法规,也要宣传好人民群众的“喜、怒、哀、乐”!对高不可攀的东西、另类的东西,要用发展的眼光去挖掘宣传的潜质,如果没有这种可能,就不要去“标新立异”,搞“超常”宣传报道!总之,“正能量”绝不是10万元的“楼市价值”,应该是人民群众的普遍价值观!这就是新闻宣传的“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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