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僵尸企业要过好人员安置关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作者:路遥    时间:2016-02-01





  近一段时间,“僵尸企业”成为热词,尤其是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对持续亏损3年以上且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的企业采取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方式予以“出清”后,清理处置“僵尸企业”有了时间表。


  僵尸企业”的出现也并非偶然。专家认为,“僵尸企业”有三个主要成因:一是改制成因,初期国有企业改革盛行部分改制而非整体改制;二是历史成因,一些当时因需成立的临时性企业遗留下来;三是企业自身经营机制原因。


  据了解,清理僵尸企业目前主要有两大手段,第一是并购重组,第二个是破产退出。随着处理“僵尸企业”的不断推进,一些人开始担心是否会引发新一轮“下岗潮”。


  显然,被并购企业的人员安置问题,尤其是老国有企业人员安置问题是目前企业并购过程中的难点,也是重点,不能忽视。以河北省冀东水泥集团的兼并重组为例,首先是将人员分成了三类,第一类是基层的普通员工,他们没有太大、太多的要求,只需要有稳定的工作、合适的工资待遇,不希望抛家舍业。对此,冀东水泥将人员分流到其家乡附近的新建企业,这样即满足了新建企业对技术工人的需要,又满足了普通员工不愿意离开家乡的需求。对于第二类技术骨干人员,他们能够适应不同区域的工作,而且自身拥有技术专业理论及实践经验,针对这些人群的特点,冀东水泥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给他们提供更多发展的空间。第三类是中高层管理人员,冀东水泥对多余的管理人员调剂到集团内其它的水泥企业,给他们更多的实现自我的空间。这样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剂,既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又为新公司解决了人才问题,可以说是一举多得。


  在国企改制中,如何兼顾各方的利益,既给被兼并企业的发展带来后劲,也充分考虑到职工的个人利益,地方政府作为国资监管者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者,必须要直面这一问题。要解决好这一问题,需要采取多方面有效措施,特别是要注重分类处理,避免一刀切;要多重组少破产,妥善安置职工,减少对社会的冲击,降低经济社会风险。


  转自:中国商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