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立起来"”贵在“落下去”


作者:龚翔    时间:2015-11-19





  11月1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药品注册审评审批若干政策的公告》(以下称《公告》),旨在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问题,提高审评审批质量和效率,其核心可以总结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必须做好“顶层设计”,把高标准树立起来。《公告》明确提出用“组合拳”方式提高注册审评审批标准:仿制药按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受理和审评审批、生物等效性试验、同品种集中审批、限制性审批目录等,都是出硬招除“顽疾”,下猛药治“沉疴”。通过疏堵结合,将在坚持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审评审批效率。

  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还要抓好“末端落实”,把严要求落实下去。制度的生命在落实,改革的成败在抓落实。《公告》通过严惩临床数据造假、允许申请人撤回不合格申请、严格审查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措施,设置审评审批高压线,治“病树”,拔“烂树”,正“歪树”,严格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让与药品注册申请相关责任人不能造假、不敢造假、不想造假,从源头保证研究资料、实验方案、研究数据、处方工艺等内容的真实性,真正保证药品安全有效。

  改革不是“剪指甲”,不可能皆大欢喜。改革政策设计难,抓改革政策落实更难。改革政策落实需要“日拱一卒,功不唐捐”,图难于易,为大于细。利益考验见党性,得失面前显担当,只有人人参与,人人尽力,才能人人享有改革红利。

来源: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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