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2011年12月征求意见稿公布后,该项法律草案终于进入人大初审环节。
电影产业立法,是建立在国内电影产业飞速发展的基础上的。从2003年的10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296亿元,年均增长率超过36%,截至8月31日,2015年内地累计票房已超290亿元。然而现实却是国内电影产业大而不强,主要存在多个方面的短板:一是市场发展亟待规范。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电影审查机制相对滞后于产业发展;二是人才、资金、技术相对于欧美传统电影大国差距明显;三是市场份额不足,好莱坞电影长期占据国际电影市场85%以上的份额,国内电影生存压力巨大;四是对传统文化形成了挑战,电影作为一种国家软实力的体现,若其发展滞后也会影响国家的主流价值。
因而,应对新的形势变化,实行电影产业促进立法就显得尤为重要。电影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同传统产业一样,也面临着转型升级的巨大压力。通过法律先行的方式,可以为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牢固的法制保障。
这其间需要坚持保护与监管并重的原则。只有做到以促进式发展增强内功和竞争力,才能让中国电影实现振兴;又必须通过严格的监管打击各种乱象,营造一种良好的外部环境,才能实现公开公平和有序的发展。
这就需要双腿走路,一方面要减少行政审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引导社会各种资源与要素的汇集,同时还应采取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扶持措施,在市场的环境下充分发挥政策的杠杆作用;另一方面则要加强审查和监管,促进电影市场健康发展。电影院不得偷漏瞒报票房收入,对违法者要明确具体的处罚措施;依法惩治侵犯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并始终采取高压态势;而在审查机制上也要进行改革,严格控制审查的内容,规范审查程序并做到公开透明。当这些都能成为法律规范并得到实施后,中国电影产业才会迎来可期的明天。(堂吉伟德)
来源: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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