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食安法明确了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这也就意味着食品安全追溯已经成为法定条款,首次引入“可追溯”和“实名制登记”两项重要规定,使消费者可依法“连续追偿”。 (据《第一财经日报》)
新食安法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可以说回应了全社会对“舌尖上安全”的关切,折射出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对违法犯罪者形成强烈的震慑。
新食安法传递的法律利好无疑令人充满期待。就法律本身而言,新法较现行食品安全法从104条增加到154条,对原有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改,法律文本从1.5万字增加到3万字,法律责任从15条增加到28条。力求从监管制度、食品从业者业务、刑事责任追究等方面加大治理力度,从法律上为公众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新食安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可谓是实至名归。主要体现在规范的方面最多、追责更广泛、处罚力度更大,还有一点就是表现在对影响国计民生、老百姓最关切的产品做了专门规定,比如保健食品、奶粉和转基因食品。具体而言,一方面,对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的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各有关事项,均有针对性地进行了相关制度的强化;另一方面,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对失职渎职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实行最严肃的问责,对违法作业检验机构等实行最严格的追责等。
尤其是,加大了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刑事责任优先;违法行为最高可处30倍罚款;增加行政拘留和治安管理处罚;资格处罚力度加大,5年市场禁入;一年3次违法责令停产至吊销许可证;网购食品出问题网站赔偿损失;惩罚性赔偿最低赔1000元;确立首负责任制等。还有就是,加速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等,无一不体现了“严”字当先。毋庸置疑,这样的立法思路,既是民心所向,更是现实所迫。
新食安法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对违法者,它设立了“安全红线”;对执法者,它严格了执法程序;对食品安全新常态,它增添了网购、婴幼儿食品、保健品、转基因食品、添加剂等领域的新规定,影响到每个人的现实生活。从田间到餐桌,从企业到行业协会,从媒体监督到消费者举报,每个人其实都是食品安全的“责任人”。
不过,对于新食安法的实施,前不久媒体的一项调查显示:针对当前食品消费维权的现状,35.38%的消费者选择“取证难”,33.34%的消费者选择“检测难”,27.49%的消费者选择“责任认定难”,这“三难”累计高达96.21%。民意是最好的试金石。食品消费维权“三难”即是新食安法实施过程中将会遇到的也是亟待破解的难题。
诚然,“最严食安法”为公众营造出食品安全“指‘法’可待”的愿景。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规范不会自动转化为生活事实,“最严法律”还要依靠“最严执行”才行,这需要各级食品监管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同时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通过建立健全消费者监督机制等措施,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白纸黑字已在眼前,要使其切实嵌入现实层面,让所有破坏食品安全的违法者和渎职者对此敬畏,不敢逾越红线一步,唯有执法从严,违者必究。
此外,为执行好新食品安全法,一方面,还需要公检法更加给力。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近来出现专业性、广泛性和“创造性”,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专业的案侦队伍建设,强化打击食药犯罪的专门机构,培养精通专业的人员。另一方面,政府要用多种举措鼓励全民参与维护新食品安全法,一个人的能量是渺小的,唯有全民参与监督、举报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方能守住“舌尖上的安全”。(廖海金)
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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