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领域“混改”需先破垄断


作者:夏金彪    时间:2015-09-23





  日前,国家发改委召开了改革专题会议,表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结合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通信、军工等领域改革,开展不同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示范。要支持地方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的经验。

  此前出台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已经明确指出,混合所有制改革将成为下一步国企改革的“主战场”;其中,石油、天然气、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七大领域要向非国有资本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

  《指导意见》甫一出台,国家发改委就加紧落实七大领域的“混改”,显示出国家发改委希望把这些垄断性的基础行业、公用事业,当成“混改”的突破口。

  应该说,在此次混合所有制改革之前,电力、石油等垄断行业的改革曾取得过一些成绩,但总的来看,垄断行业的改革仍然不够。

  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我国开始推进垄断行业的改革,特别是1998年至2002年间,形成过一个改革高潮。彼时,石油、电力、民航等领域进行分拆、重组,带来国企的改革和发展活力,但此后,国企忙于扩张,垄断行业改革趋于放缓。

  垄断行业改革滞后造成的结果,阻碍了市场公平竞争,降低了企业活力。目前,国企在一些垄断性的基础产业、公用事业领域,既有自然垄断,又有行政垄断,使民间资本难以进入,相关领域的经济活力受到抑制。

  此次七大领域的“混改”意味着,垄断行业的市场准入将进一步放宽,民企和社会资本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在能源、通信、铁路、电力等基础行业、公用事业领域,社会资本将有更大的投资机会。

  无疑,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国企改组改造,允许社会资本涉足基础行业、公用事业等领域,有利于推动国企向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企业制度转型,实现不同资本的优势互补、优化资源配置。

  从发达国家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来看,国有资本通过混合所有制得到了合理流动和转移,使国有资本得以盘活,如英国政府通过对公用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消除了多年经营不善所造成的亏损,还盘活了国有资本,使之投入到教育、科研等方面。

  当然,基于公用事业领域的公益性考虑,这些国家并未完全放弃对企业的控制。为了实现控制权,这些国家主要采取两种做法:一种是在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构建过程中,国家仍然持有较高比例的股份;另一种是国家保留一股不同于其他股份的特殊股份。而后一种是这些国家控股的主要形式。

  目前,《指导意见》已明确指出,在国企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过程中,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以此加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控制力,使这些企业满足公益性等政策要求。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垄断行业的国企改革,必须要先打破垄断,然后再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因为如果尚未打破垄断,便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很可能从国有垄断变成混合垄断,消费者的利益一样有可能被侵害。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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