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是创新之举


作者:徐立凡    时间:2015-09-14





对于起步阶段的中小企业而言,最需要的莫过于融资支持。9月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提出中央财政通过整合资金出资150亿元,创新机制,发挥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吸引民营和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地方政府等共同参与,建立总规模为600亿元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通过设立母基金、直投基金等,用市场化的办法,重点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这一倡导政府与市场携手合作的创新模式是继一系列减税清费政策之后,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又一有力举措。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意义无需多言。此前,通过推动商事制度改革,降低了中小企业的市场准入门槛。但是,中小企业进了门之后,还面临能否站得住脚的问题。有研究表明,多数中小企业早期发展只能靠自有资金支撑,只有大约10%的中小企业能够得到融资支持。融资贵、融资难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共性问题。尽管国家多次出台鼓励向中小企业贷款的倾斜性政策,但中小企业天然的低信用等级与银行控制呆坏账的需求之间,有着难以调解的矛盾,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始终难以畅通。此次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能够有效补充中小企业的资金缺口,改善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

以往,类似政府性基金投放,存在效率不高、精准度不够的问题。通常是企业提出申请,政府部门审批。尽管要经过层层审批,但基于旧的管理模式,投放资金的回报率如何、企业的发展空间多大、到期如何退出、以什么标准延期等,都缺乏真实评估。新设立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则通过合伙制形式引入了市场约束和激励机制,因此能大大提高资金投放的准确性,同时话语权的分散也能避免过去基金运行中存在的权力寻租问题。从这个角度看,国家中小企业基金的运行模式,还代表了国家投融资机制的一次创新。

从目前中小企业资金需求来看,只靠600亿元的发展基金无法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但从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运行模式看,它提供了改变国家投融资机制,盘活存量财政资金、为社会资本创造新投资渠道的巨大想象空间。笔者认为,这是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最大意义。(徐立凡)

来源:中国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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