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专项债绝非“大水漫灌”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19-01-21





  目前全国人大已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39万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务限额5800亿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100亿元。较大规模的专项债发行,引发社会关注,此举是否会引起财政赤字扩大,如何防范风险问题?


  这里首先要分清一般债与专项债的区别。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列入赤字;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由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不列入赤字。由此可见,两种债务对应的财政预算口径、偿债来源等存在较大差异。专项债券对应特定项目,并以特定收入偿还,重点在于发挥稳投资、补短板、促消费的作用。


  在资金运用上,财政部要求各地妥善安排资金投向,将提前下达的2019年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支持国家重大战略,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污染防治、棚户区改造等重大决策部署。这充分说明了专项债券注重精准投向、有效投资,绝非搞“大水漫灌”。


  当然,在发挥政府规范举债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应坚持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比如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强化法定预算约束,严禁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等。这些措施本身就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前,积极财政政策要更好发挥作用,除了“加力”,还要注重“提效”,也就是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避免低效无效支出。只有这样才能缓解实施减税降费、经济增速放缓带来收支压力。目前,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已明确,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也即将拉开序幕。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逆周期调节,将使积极的财政政策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更加有效地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曾金华)


  转自:经济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 以地方专项债助力高质量发展

    以地方专项债助力高质量发展

    以改革促调控,调控更有效;以调控助改革,改革更有力。改革与调控的有机结合、深度融合,关键在于把握好“度”、划清政策的边界,把改革与调控统一到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上来
    2019-06-19
  • 用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是托底不是兜底

    用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是托底不是兜底

    7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着眼增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
    2020-07-07
  • 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一举多得

    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一举多得

     积极发挥专项债券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必须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将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中央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战略项目,有效支持补短板、惠民生、促消费、扩内需。
    2020-07-08
  • 专项债券不能“一拨了之”

    专项债券不能“一拨了之”

    作为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工具,专项债券与中央预算内投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等共同发力,将有效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带动激发民间投资,推动经济进一步恢复发展。
    2023-05-31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