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为主题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日前在北京举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汪洋出席并讲话。他强调,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全面小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要坚持法治先行、德法并举,加快构建食品安全法治秩序,共同坚守食品安全道德准则,切实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6月16日《人民日报》)
此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副研究员钟凯接受采访时表示,虽然食品安全“零风险”不现实,“零容忍”却是能做到的。假如有企业不遵守食品安全标准,在食品生产过程中超量或超范围使用添加剂,那么不管这样的食品会不会给消费者健康造成损害,政府部门都应加以惩处。假如企业向食品中非法添加一些本来不能食用的物质,比如苏丹红、三聚氰胺等,那么就算加一点点,都会受到严厉打击。
不久前,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时,一些常委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要重典治乱,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要重典治乱,让违法成本远远大于违法收益,这样才能使违法者望而却步。”韩晓武委员说,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且越来越严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管理不严、惩处力度不够。一般来说,企业监管其产品安全的成本高于其所面临惩罚风险的时候,企业就可能选择放松监管违规生产而获得更高的利益。当某一行业违规成风又缺乏明确的惩罚机制时,行业内商家就可能倾向于认为这种违规行为产生的风险分摊到每个商家的头上也是极小的,进而导致更多违规行为的产生。
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管的各相关部门付出了努力,但是食品安全监管效果仍然与老百姓的期待有很大的差距,这里面就存在科学管理问题。《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颁布以后,中央和地方政府都相继进行了一系列机构改革,旧有分段监管弊端有了一定程度的拨乱反正。但中国食品安全状况没能得到根本扭转。我们仍然没能形成一套系统的、科学的监管手段,这或许成为问题主要症结所在。事前风险预警机制、事后惩戒监督体系都不完善,这给老百姓带来“庞大却长期处于休眠状态的监管系统向来后发制人”的印象。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环境虽然已经远远好于从前,但还存在监管仍有漏洞,目前我国食品安全违法成本较低。罚款力度小,最高罚款规定在“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到倾家荡产”难实现。行业禁入年限仅5年,尚未实行终身禁入制。一方面,中国食品安全违法成本太低,即便被发现了,罚款远比不上违法经营获利多,更不足以让企业因食品安全问题而关门破产,助长了投机分子的冒险心理。另一方面,由于被查概率不高等问题,进而助长了企业违法的侥幸心理,如果不提高食品安全违法成本,不依法对监管者实施问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雷声再大的运动式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于百姓的餐桌和舌尖上的安全都是无济于事。
近年来屡屡爆出的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凸显了市场监管机制深化改革的迫切性,使得严格把关食品监管到了如今已是再迫切不过的事情。要进一步改善中国食品安全状况,相关部门亟待吸取各方智慧和力量,进行一场管理创新。一方面,食品安全问题归根结底在于信息不对称,信息公开透明是化解风险和重建公众对食品安全信任的关键。政府应该鼓励企业进行相关信息的披露,建立制度保证其信息披露效果,加强对标签、广告信息的监管,打击虚假信息宣传,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便于消费者作出选择。另一方面,只有勤于依法行政,只有依法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实施零容忍,才能让包括外资连锁企业在内的所有生产和经营者敬畏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敬畏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法规的权威与尊严。一言以概之,要强化对食品安全监管,无论是将来市场执法体制改革进展如何,都需要市场监管机制上进一步深化改革,监管要变得更加全面、专业和独立。通过监管机制的创新,并富有效率才能堵住食品安全监管漏洞。(吴学安)
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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