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官方网站发布新闻,宣布重新启动绿色GDP研究工作。一石激起千层浪,类似“时隔11年重启绿色GDP”、“此前十余年无进展”等消息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所谓绿色GDP,其基本内涵是把经济活动过程中的资源环境因素反映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将资源耗减成本、环境退化成本、生态破坏成本以及污染治理成本从GDP总值中予以扣除。这样一种核算方法显然可以更为全面地反映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的真实状况,也是环保制度建设与生态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探索。
2013年年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这是中央首次希望通过资源价值量化倒逼生态文明建设,无疑与绿色GDP对资源环境成本的定价评估是高度一致的。2015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着力破解制约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尽快出台相关改革方案,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体系。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发展生态经济,就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排除推广绿色GDP的阻力。毋庸讳言,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仍处于高资源消耗的粗放水平。为了保持GDP的高增长,有的地方不惜大量消耗资源、恶化生态环境,以环境换取GDP的增长。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看,用绿色GDP逐步代替传统GDP是一种进步。
具体说来,资源消耗、环境污染损失是一个宽泛的概念,绿色GDP的统计机制目前并不成熟。环境消耗的损失尚难以用数据符号来换算,环境污染的评价有时还需跨越地域管辖的概念。比如,河流上游滥砍滥伐,造成下游水土流失、人们生存环境恶化,上游惹事,下游受过,这其中就存在责任划分的问题。
而原有的GDP概念只是一种经济指标,它难以反映资源消耗、环境污染。发展生态经济、推广绿色GDP,在扣除环境损失以后,地方GDP难免会缩水。然而,“以GDP论发展”仍然主宰着一些地方的发展思维。为了积累政绩资本,在短时间获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在发展过程中,不惜破坏生态环境,上拉动GDP增长的政绩工程,尽管备受公众诟病,但是当下这种发展观念仍有一定的市场。
要发展生态经济,不仅要重新启动绿色GDP,更要想办法排除推广绿色GDP的阻力。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绿色GDP的评价体系,对跨地域的环境损失与模糊数据如何界定有说法;另一方面,要痛下决心改革政绩评价体系,保持对官员考核的连续性与长效性,扣除官员的污染政绩,让他们体会到发展生态经济的好处,不能让核算绿色GDP的地方吃亏。
来源: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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