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现代化须防耕地“两化”


时间:2014-11-06





  时下,在一些地方推进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不少工商企业在政策的支持与鼓励下,纷纷进入农业领域,抢先拥有土地资源,热情很高。但紧随而来的是,土地“非农化”和耕地“非粮化”倾向日益明显。据某产粮大省发布的调查显示,用地大户流转土地的“非粮化”比例高达60%;而农业部的一项调查显示,一些地区工商企业租地种粮的只有6%。这些数字说明,土地流转与耕地“非粮化”呈正相关。

  在农业生产中引入更多市场的力量,市场的趋利性就不可避免地折射在对土地价值的攫取上。然而,耕地关乎我国13亿人口生计、关系国家粮食安全,不能只讲效率而不顾其余。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在今年全国政协会议上指出,有些资本进入农业,“拿完地不是想种庄稼,是想种房子的”,直言一些地方出现了企业凭资本之势、借“务农”之名,行圈地投机之实的现象。

  警惕土地“两化”,要引导农村干部群众转变用地观念,克服模糊认识,落实守土之责、监管之责。当前,有一些农村干部和群众片面认为各类不同农用地用途可以任意改变,从而使耕地主要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概念变得模糊。对此,日前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了设施农用地范围,并把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农家乐,以及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用地视为农村建设用地,这将极大地规范现代农业的发展。

  遏制土地“两化”倾向,要从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研究对策,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让种粮农民在土地上真正有利可图。近日,中央审议通过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提出,要坚守土地流转的底线,确保流转土地用于农业生产,重点支持粮食规模化生产。农业生产实践表明,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大力推动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而家庭经营是最为有效的农业经营方式。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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