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并不稀罕,美国、俄罗斯等国家都有稀土资源,但稀土加工由于是劳动密集型工作,因此,当20世纪90年代我国大幅扩大稀土生产并向世界廉价提供稀土时,他们却关闭了自己的采矿点,逐渐变为以我国供应为主。
我国以占全球稀土23%的储量,满足了全球90%以上的需求,最高曾达97%。这种供应格局的变化无疑与中国产品“物美价廉”有关。但是“物美”的背后是中国先进的采、选、冶、分离技术,“价廉”则体现了因生产及出口的无序导致的销售价低于成本价,在资源保护及环境生态方面所需承担的基本成本更是无从覆盖。
目前我国稀土产品出口量与国内消费量的比例大约为1∶4。然而,由于目前我国稀土市场缺乏定价机制,基本上处于一种“跟风定价”的状态。其实,不管稀土是白菜价也好,还是黄金价也好,都不适合我国稀土业。毕竟,这没有体现稀土的真实价格,对我国稀土业的健康发展极其不利。
当然,要提高稀土的价格和价值,不是将价格在短期内抬到离谱的高度,而是要根据整个产业链的供需现状将价格稳定在合理区间。在我国稀土业尚未整合成功之前,稀土不能单纯依靠市场定价,而应赢得稀土的定价权,这样我国才能在国际贸易中占据主动地位。
一段时期,业内普遍期待的稀土几大稀土企业集团被认为是规范稀土市场的良好开始。不过,大型企业集团建立后,更重要的事情还是建立科学的稀土定价机制。因为合理的价格应该既反映稀土的战略资源地位,又符合国际贸易规则。
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呢?笔者认为,首先,应当对目前稀土产业进行整合和重组,组建稀土业大型企业集团,以“握紧拳头,一致对外”,提高我国在稀土国际贸易中的谈判地位和话语权。
其次,政府相关部门应鼓励稀土企业的高附加值和制成品出口,鼓励外资在国内稀土冶炼分离方面进行投资,从而带动整个稀土产业的升级换代,以改变我国在稀土国际市场中的初级贸易地位,为提高我国稀土业的定价权增加筹码。
其三,国家应该开始建立稀土储备制度和基地,有计划地提高稀土储备的规模,以加大对稀土资源的保护。这也将有助于我国在稀土国际贸易中占据主动权,从而为掌握定价权打下基础。
来源:中国有色金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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