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以上地级市正规划建设新城区,部分城市新城面积已达建城区的7.8倍。”这是近日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对12个省区156个地级市和161个县级市进行调查、统计得出的数据,显示“新城热”正从省会向地级市、县级市下移。此外,12个省会城市共规划建设55个新城新区,有一个省会城市要新建13个城区。
“新城热”可谓方兴未艾。城市发展需拓展空间,新城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增长极”,在促进城镇化建设、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方面,功不可没。但随着“鬼城”、“空城”、政府负债等现象的出现,“新城热”的光环需要我们谨慎看待、冷静思考,尤其要关注“新城”背后的土地资源问题。
当前,一些地方在新城建设中一哄而上,大干快上,热衷于所谓的“大思路”、“大手笔”,反映在用地上,动辄几十甚至几百平方公里,导致新城过多过滥。同时,新城建设四面开花,力图规避土地利用规划而搞“特殊”,占用了大量基本农田和耕地,建设用地与耕地保护矛盾突出。
据一份调查,2005年~2011年,全国人均城镇用地由130平方米增加到142平方米,人均建设用地逐年增加,同时建设用地的扩张速度远远高于人口增加的速度。这种扩张的实现,主要依托于大量新区的出现,以及一些新区建设用地宽打宽用、粗放浪费。此外,“新城热”背后是大量的土地违规抵押融资,“建城欠债”时有发生,造成地方欠债严重。更有一些新城,为招商引资,相互竞争“内耗”,带来国有土地资产流失。
新城新区带来的这些现象,折射出“新城热”背后的“土地城镇化”问题十分突出,或者说“新城热”推动了“土地城镇化”。然而,对城市居民来说,大马路、大广场、高额房价的新城,未必符合城市生活和工作的需求和喜好,群众在新城建设中也不见得能尝到发展的甜头。
发展是为了人民,城市应让生活更美好。因此,新城落地还是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市场为前提,更加尊重城市发展规律,走出人为行政规划的怪圈。
国家应从战略层面统筹城市布局,对确需开发新城的地方,政府要加强管控和引导,完善规划顶层设计,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用好管好土地。同时,有必要对全国的新城建设进行清理,对于不切实际的新城规划,必须果断叫停,责令修改;对不符合标准的新城,坚决予以撤销。
产业旺,则人聚;人聚,则城兴。当新城建设综合考虑土地问题、人口问题、财政问题、产业问题等多种因素,因“地”制宜,实现与各项社会功能的完美对接,新城才能真正“热”起来。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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