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信息联网急需“分解动作”


时间:2014-03-20





  一面是口头上频频发狠,一面是执行层面举步维艰,两者相较之下,现实的困境可谓暴露无遗。无论是住建部的“要求”,还是国家层面的“规划”,若无力化解固有壁垒,便注定难有乐观突破。

  2010年住建部提出要对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实时监控。到2012年,全国仅广州等6个城市宣布联网。2013年6月底联网工程扩展到500个城市。不过时间已过,联网依然“难产”。近日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明确提出,6年内要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多位专家表示,技术层面已不是全国住房信息联网难以落实的掣肘,如何理清头绪打破地方政府阻碍,才是“破题”的关键所在。

  住房信息联网,探路试水已久,一路走来可谓步履蹒跚。一面是口头上频频发狠,一面是执行层面举步维艰,两者相较之下,现实的困境可谓暴露无遗。无论是住建部的“要求”,还是国家层面的“规划”,若无力化解固有壁垒,便注定难有乐观突破。

  住房信息联网止步不前,地方主政者的消极作为,一时间成为矛头所指。各方普遍认为,基于维护独享信息价值、捍卫“土地出让收入”的考虑,不少城市对“联网”一事拒不配合、能拖则拖;此外另一种观点认为,不少官员因害怕名下房产暴露,故而对“联网”横加阻扰。联想到接连曝出的“房婶”“房叔”等等,此类担忧不无道理。个体利益的掣肘以及地方保护主义,势必继续蚕食着住房联网的推进速度。

  一些城市的管理者,视住房信息联网为威胁,其实可以理解:一旦联网成功,区域市场数据必将“上移”,地方楼市自此再无秘密可言。此举同时意味着,掌握核心信息之后,自上而下的调控,将变得更为及时和精准。在过往,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关系,不少调控政策往往落空,乃至起到反作用。

  “6年内实现全国住房信息联网”,若不是一句姑妄言之姑妄听之的空洞承诺,则理应拿出更可行的行动方案。最重要的是,一方面,改造财税分配格局,保障地方政府在“出让金”外,能有更多创收空间。于此,房产税素来被寄予厚望; 另一方面则是,建立一套楼市调控联席调控机制。将地方主管部门纳入决策主体之内,而不仅仅是单纯的执行者。当然,这需要辅之以相关的权责划分与奖惩机制建设。

  厘清利益羁绊之后,操作层面的优化设计,同样至关重要。过往并不成功的经验表明,推动全国性的住房信息联网,必须改变各地各行其是的格局,而应强化期间的统筹、协调层面。一个不容忽略的事实是,各地建网速度不一,遑论“联网”……所以,全国联网的宏大目标,还应一一分解到每一个具体而微的步骤。同时,以对应的目标考核与资源倾斜保障其逐个实施。

来源: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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