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提速细则制定 “反垄断审查实施条例”年底上报国务院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第一次明确市场的地位,并要求力举“创造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强调“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
《中国经营报》记者11月20日了解到,三部委正在酝酿《反垄断法》相关细则,其中商务部正在加紧制定《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实施条例》,而银行乱收费则成为国家发改委下一步打击对象。
阻碍市场统一、公平竞争的是市场垄断。负责反垄断的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和商务部等三部委于今年发力奶粉、白酒、平板电脑、医药等行业垄断,并开出了巨额罚单。
始于2008年《反垄断法》沉寂5年后,或将对接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市场经济重构秩序扫清道路。
业界认为,由于《反垄断法》的执行分散于三个部委,且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反垄断法》执行或将有统一权限的趋势。“如奶粉等行业反垄断尽管获得了社会肯定,因缺乏标准执行不透明也遭到非议。”北京市律协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魏士廪告诉记者。
加速完善《反垄断法》
三部委分工承担反垄断执行细则制定。
根据国务院规定,反垄断执法工作由三个部委分工承担: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审查,国家发改委和工商总局负责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两个机构之间界限在于是否涉及到价格,如果涉及价格的垄断协议,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其他的由国家工商总局负责。
官方文件显示,《反垄断法》实施5周年期间,除商务部颁发了《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关于评估经营者集中竞争影响的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来具体落实《反垄断法》执法工作之外,其他两部委在部门规章上几无建树。
然而,国家发改委8月对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限制竞争行为开出6.7亿元史上最大罚单,吊起了外界对反垄断法的期望。随后,国家发改委又对白酒、医药、平板电脑等相继开出罚单。
这与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市场作用”的提法遥相呼应。
行动之外,10月22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价格监管机制的意见》,要求建立和完善包括反价格垄断在内的制度体系。
与此同时,本报记者了解到,商务部正在对《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的规定》《关于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适用标准的暂行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实施条例》正在制定之中,预计年底上报国务院。“这个审查条例具体内容就是将商务部相关规章总体纳入,并由规章上升到国务院行政法规。”魏士廪解释。
来自国家发改委内部消息,银行业乱收费将成为国家发改委接下来的重点工作。“调查工作已经结束。”上述内部人士透露,国家发改委的调查结果显示,由于银行业的强制性乱收费,中国企业的贷款成本上升了15%至20%。
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之后,涉及到国家安全的跨国并购有可能纳入国家安全委员会审查。据内部信息,不久前有关部门通告了5起涉及国家安全的跨国并购。
反垄断执行难度大
各部委受制《反垄断法》执行标准、审查规范不明确,现行查处权限和执法力度受限。
自2008年1月1日实施之日起,《反垄断法》便遭到非议,“没有长牙的老虎”成为外界评价执行中的《反垄断法》。
之前披露的电信、联通反垄断调查中断就是典型案例。各方面均认为,电信、联通反垄断案件可能不仅涉及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价格垄断行为,由于该案件执法透明度原因,目前在国家发改委官网无法查出与该案有关的任何信息。
魏士廪认为,电信、联通案件目前的处理状况让人对《反垄断法》的执行力度产生一定程度的怀疑。“国家发改委对白酒等行业开除了巨额罚单,但其执法的标准、透明性等仍然为外界诟病。”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披露的信息,《反垄断法》实施后,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共发起49起价格垄断调查,并对其中20起作出了处罚决定。
商务部本身在执法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例如《反垄断法》施行以来,由于对经营者集中的定义、审查期限、审查因素等没有明确规定,影响了案件审查效率,国内外对此负面评价较多。“商务部一直以来都支持《反垄断法》的修改。”来自商务部内部消息。
相比而言,国家工商局在执法透明性上显然走得更远。国家工商总局于2013年7月26日,在《反垄断法》实施五周年之际的前夕将12件执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布。
法律界人士认为,国家工商总局在反垄断执法的政府信息公开透明上又前进了一大步,使《反垄断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进一步落到实处。“肯定之外,国家工商总局的查处权限和力度显然很小。”魏士廪表示。
《反垄断法》起草专家组成员、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教授王晓晔认为,这是由于在转型过程中政府和企业,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还没有完全摆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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