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贸流通多头管理痼疾有望缓解


时间:2013-07-01





  “就农贸流通领域而言,日前国务院下发的《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从提高保障市场供应能力、全面提升流通信息化水平,到大力规范市场秩序、完善流通网络规划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对促进农产品流通行业科学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会长马增俊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而就农贸流通领域中存在的多头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是否能通过此次的《分工文件》和对《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39号,以下简称“39号文”)的细化加以解决,还有待时日。但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来看,政策内容有的收得太紧,管得太多;有的权力又放得较宽,仍待改革深化、权责分明。

  多头管理是痼疾

  “我们地处北京市丰台区,我算了算上面约有20个部门管着我们,包括农业部、商务部、发改委等国家部委和北京市、丰台区的相关部门,这样的重复管理,在职责不清的情况下,出现问题,要找有关部门负责管理时,很麻烦。”北京新发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中心总经理顾兆学说。

  据了解,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生产、流通一直实行的是横向管理体制,即农业部主管生产,商务部主管流通,其中,供销合作总社主管农村流通和商务部主管城市流通。在产品质量监测、税务等方面,又涉及国家质检、卫生、工商等部门;在价格管理方面,又涉及国家发改委及财政管理部门等。此外,农贸生产流通企业还要受到地方政府的相应管理。

  中商商业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于淑华认为,在计划经济时期,这种农产品生产、流通体制起到了稳定生产、稳定供应、稳定价格的重要作用。但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横向行政管理部门间关系复杂,经常出现政出多门、管理部门间信息沟通不畅的情况。这造成管理成本上升,也导致出现问题时,容易出现各部门都管又都不管的局面。

  该管的管,该放的放

  “‘39号文’提出了很多解决流通产业问题的细致方案和措施,但好的方案没有人落实等于零,好的想法执行不到位也等于零,好的措施落实不到位也等于零。《分工方案》的出台,使分工更加明确,谁牵头谁负责,能在政策落实不到位时找到问责的部门。”顾兆学说。

  业内人士认为,《分工方案》的出台或对部门多头管理痼疾的缓解起到积极效用。但根据《分工方案》细则,一些政策划分了牵头主管部门和协作部门,还有一些政策是按分工划分职责。如统筹农产品集散地、销地建设、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构建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流通链条一项,即为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农业部、粮食局、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因此,按职责分工负责是否仍会存在统管部门太多、出了问题相互推诿、有了优惠政策齐伸手的情况还待进一步观察。

  马增俊认为,对于流通业的发展,政府更应该从流通业如何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完善流通业功能等方面提出要求。应协调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做好政府的事,企业做好企业的事,政府不能大包大揽,不能用行政手段代替市场行为。对农贸流通领域,政府需下大力重实效的方面,应是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减轻流通产业税收负担,把降低流通环节费用等有利于流通业发展的政策落到实处,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流通网络规划。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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