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商贸流通领域民间投资又好又快发展,商务部近期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实施意见》,提出多项推动商贸流通领域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举措。
来自商务部的数据显示,目前,民营企业已占我国商贸流通经营单位总数的93%,在繁荣城乡市场、促进生产、扩大消费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进一步发挥好民间投资在我国商贸流通领域中的积极作用,《实施意见》提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建设面向社会服务的区域性仓储和配送中心,为工业消费品短途统一配送提供支撑。
鼓励民间资本发展电子商务。《实施意见》尤其强调,将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特种行业。支持民间资本有序进入国内成品油市场。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原油与成品油储运及零售网络建设,扶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进入成品油分销市场。支持民营油企采取多种形式获得稳定的油源、技术和管理服务。
支持民间资本发展融资租赁业务。加快融资租赁业立法步伐,建立健全行业标准体系,完善金融、财政、税务、外汇、海关等政策,加强行业监管,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规范发展融资租赁业务。
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开展直销经营。加强对直销法规政策的宣传,引导民间资本有序进入直销市场。完善监管制度,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传销,引导直销企业规范经营。
《实施意见》明确,将为民营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我们将建立民营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以组织中小企业参展和开展特许经营为重点,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健全营销渠道。”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说。
来源:西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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