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医保框架初步形成,十二五覆盖率再提高3%以上


作者:胡芳    时间:2011-08-31





  本报讯 “十一五”期间,我国全民医保的框架已初步形成。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8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中国卫生论坛”上表示,“随着全民医保的初步实现,医保基金已经越来越成为医疗费用的主要筹资方和支付方。在‘十二五’时期,这一角色的分量还会加重。”


  数据显示,到今年7月,我国城乡三项基本保险制度参合参保的人数已经达到12.7亿人。“十一五”期间,我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城乡医疗救助等主干制度已经全面建立,分别覆盖了城镇就业人员、城镇非就业人员、农村人口和城乡困难人群,成为我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当中首个覆盖全体居民的基本保障网。


  我国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高。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对基本医疗的财政投入,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参合的补助标准从2007年的不低于人均40元提高到2011年的200元;中央财政在过去三年还安排509亿元专项资金,统筹解决了800万关停并转企业退休职工的基本医保问题。


  随着筹资的增加,医疗保障的待遇水平也显著提高。2010年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达到60%左右,今年将进一步提高到70%左右;有80%的地区已经实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全部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国家医保目录比过去增加了250多种药品(各地还有增补),减轻了广大群众的费用负担。


  与此同时,我国医疗保险服务网络也延伸到县乡村。2010年我国共有基本医疗定点机构9.2万家,定点药店11.5万家,其中基层医疗机构占定点医疗机构的77%。各地还加快推进医保经办机构的信息化建设,绝大多数地区实现了区域内的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江苏等八省市还实现了省内即时结算。


  胡晓义透露,“今年将全面实现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地市级统筹,试行医疗保险基金收付预算管理,通过提高医保基金预付比例等方法,引导群众在基层就医;开展医疗保险付费方式的改革,推行按病种、按人头、总额预付相结合的综合付费方式;完善医疗保险定点协议,实现分级管理,并且将管理措施从医疗机构向医生延伸。”


  “‘十二五’期间我国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是,健全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题、其他多种形式补充,医疗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胡晓义表示,社保部门要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使城乡居民覆盖率再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稳步提高并均衡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巩固和完善多渠道筹资的机制,改善医疗服务管理,提高公共服务能力。(胡芳)

来源:中国医药报


  转自: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