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减税先行“十二五”内贸刺激规划胎动


作者:徐芸茜    时间:2011-04-11





由商务部牵头的我国首个《国内贸易发展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规划》)正在积极地编制完善中。在该规划中,如何推动减轻商贸服务业税负成为重中之重。

  一直以来,我国经济都存在着投资、出口和消费“三驾马车”失衡,严重依赖投资和出口拉动经济增长,内需动力不足等问题。而商务部正在制定的《规划》,将扩大内需摆在首要位置。

  “《规划》把内贸的作用放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上。”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常晓村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据知情人士透露,为促内需,《规划》将谋划在金融财税等方面对商贸企业进行支持,首当其冲的便是减轻商贸服务业税负,降低营业税率,有条件的逐步改为征收增值税。

  目前我国的营业税率为5%。“下调幅度还在商讨中,可能是一个百分点,也可能更多,还可能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做不同调整。”上述知情人士对记者说。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中央已经明确提出下一阶段将扩大增值税范围。这一重大事项一旦实施,就意味着我国在结构性减税方面又迈出一大步。

  服务业税收过重

  “服务业是未来十几年中国经济最大的增长点。”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对记者说。

  但目前我国服务贸易业的发展并不尽如人意。制约我国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便是税负过重。

  沈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汪铭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对制造类企业收增值税,对服务业收缴营业税。增值税是一种价外税,计算时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企业只为商品增值的部分纳税,不增值不纳税,而营业税则是全额纳税。

  汪铭举例说,假定制造业企业甲与服务业企业乙,一天的收入同为1300元,成本同为1000元。那么甲缴纳增值税,在购进原料加工生产到商品出售的过程中共增值300元,按照17%应缴纳增值税款为51元。而企业乙缴纳营业税,实行全额征税,按照目前5%所缴纳营业税款为65元。

  据北京大学经济研究中心分析显示,服务业企业目前缴纳的营业税如折算成增值税,其税率高于18.2%,超出了增值税的标准税率17%。

  目前,全世界服务业的比重占55%,发达国家72%,中国只有43%。在我国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已经超出发达国家工业化时期最高值的同时,我国服务业占GDP比重不仅低于中等收入和发达收入国家,甚至低于低收入国家。“差就差在第三产业服务业上。”郑新立说。

  要想解决这一矛盾,郑新立认为必须从税制改革上入手。“营业税的税负比增值税的税负重1/3,所以我们要从生产性的服务业入手,要把服务业的营业税改成增值税。”他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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